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13|回复: 0

重庆:平台要就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事项开展集体协商

发表于 2021-11-19 22:52:2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原标题:冀浙渝出台办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三)(引题)
  重庆:平台要就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事项开展集体协商(主题)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黄仕强)近日,重庆市总工会、市人社局等11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并提出21条措施。
  《意见》规定,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管理的,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涵盖基本劳动权益必要条款的书面协议,合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等,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平台企业采取外包等方式用工的,应在协议中明确劳动保障权益相关内容并实施监督。
  《意见》提出,要完善公平就业、最低工资保障等系列制度。在平台进入退出、订单分配、计件单价奖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等有关事项方面,平台要与企业工会或劳动者代表开展集体协商。
  为强化多方联动,《意见》提出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联合治理机制,加强监管力度,将保障劳动者权益纳入数字经济协同治理体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