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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几年,广州在治理城市、治水、治空气、商业、城市规划等方面都有历史性的跨越,但是在改善老百姓的收入这方面没有多少跨越。”昨天,广州市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说,一次分配中百姓收入占GDP比重过低,贫富悬殊很危险。他还说,亚运广州投入巨大,希望中央能给广州一些政策扶持……钟南山说:“邓小平提出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再带动大家实现共同富裕。我看现在只实现了前面一句,后面那句啊,还差得很远。”(2月23日《广州日报》)
小平同志的“先富——共富论”是正确的;但现在的问题是,如何保证“先富——共富”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进?在我看来,任何时候,我们必须清醒地、牢牢地把握住“平行线”——“先富”要靠“累”,“共富”要靠“税”。
“先富”要靠“累”,这里的“累”,既包括体力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也就是说,“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应该是让那些守法的劳动者通过市场竞争、通过自己的打拼来致富,而不是靠“老鼠仓”、靠“行贿受贿”、靠“制假贩假”来致富。在这方面,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其收入恰恰为一个字——低!不仅“在一次分配中,我国百姓收入占GDP比重为15%,而西方国家接近30%;且二次分配也不合理,全国教育、科技、社保总的加起来,占比不到15%,而香港则在30%以上——这是说“宏观”;而“微观”的工业企业呢?据国家统计局1998年至2007年间数据分析,全部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了1.33倍,但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仅提高0.83倍。当下,对于不少人来说,还很难谈得上靠“累”能致富,特别是广大的农民和农民工。所以,要想缩小贫富差距,起码先得“提低”——进一步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提高粮食收购价。
“共富”要靠“税”有两层含义。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基尼系数不断升高,贫富差距日益拉大;一方面,数以千万计的农民工及城镇下层员工月收入在千元上下徘徊;另一方面,少数人的财富,几亿、几十亿乃至几百亿元的“雪球越滚越大”。这里的“共富靠税”,一者,还应尽可能给普通老百姓和广大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减轻“馒头税”之类的负担;另一方面,不仅房产税应加大累进制力度,更应尽快开征遗产税;如此等等,政府应理直气壮地通过税收等经济杠杆来调节“贫富差距”。
如果说改革开放早期,为了效率需要而在一定程度上牺牲公平,是一种“迫不得已”的办法,那么,当效率达到一定程度时,现在就要强调“先富带动后富,实现共同致富”——恰恰在这方面,这些年来步子是有点慢了。国家发改委牵头研究《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已“研究”四五年了,“丑媳妇总是要见公婆”的,实在不能“一拖再拖”了。(张轶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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