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63|回复: 0

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者将上失信惩戒名单

发表于 2021-11-25 11:48:4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日前,人社部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制定出台《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对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列入条件和期限、惩戒措施、信用修复和工作程序等作出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一定程度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有关责任人员将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最长惩戒3年。
  《管理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或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未支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有关责任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按照规定公开并共享至同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最长期限可达3年,让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
  为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错、重塑信用,《管理办法》对信用修复作出全面系统规定,给予当事人改过自新、提前移出的机会。用人单位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提前移出失信惩戒名单。一是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二是改正之日起至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满6个月。这里将改正时间与移出时间挂钩,一方面,可以使违法失信当事人起码受到6个月的联合惩戒,以维护制度严肃性、有效性;另一方面,可以激励违法失信当事人积极解决欠薪问题,改正越早,移出越早。三是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 (代丽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