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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

发表于 2021-11-29 10:01:1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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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查,确认下列部门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现予以公告:



一、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执法主体的类别:行政机关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16015113788Y

法定代表人:李河流

单位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

邮政编码:650501

举报投诉电话:0871-68163100

行政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执法主体的类别:行政机关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16346641905W

法定代表人:王军

单位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

邮政编码:6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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