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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取件猝死需有多重反思

发表于 2021-12-6 12:41:2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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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取件猝死需有多重反思
近日,重庆一位79岁的老人因为快递员未送货上门,结果在搬运上楼途中不幸猝死,引发热议。该事件引发的争议点在于:死者家属称,快递员应该送货上门,快递重22斤,配送方式为送货上楼。但快递公司却表示,老人主动表明下楼取货。(《华商报》12月6日)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按照这一规定,快递员送货上门,原本就是要承担的法定义务,而不是让老人下楼取件模糊“托词”。
事实上,在本起老人取件猝死的事件里,一是高龄老人下楼取22斤快递,且还要爬六层楼,其身体条件不允许;二是快递员与老人沟通没有注意细节,或是明知对方是老人,也不想主动承担快递送上门的责任和义务。其实,在很多送快递的过程中,客户下楼取件早已习以为常,也没人与之斤斤计较。因为不管是老人还是小孩,或是成年人,他们并没有发生类似下楼取件猝死现象。所以,在履行送件和取件权利和义务上,也没有更多的细究。
笔者认为,这次老人取件猝死需有多重反思。一方面,快递行业要有更加明确的规范,对快递员要有严格的上岗操作规范,该要承担的法定义务也不能擅自减免;另一方面,顾客在与快递员对接时,也要依法维护好自身权益。尤其是对年事已高、腿脚不灵便的特殊顾客,快递员更应把上门服务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当然,面对每天海量的快递业务,快递公司也要想方设法为快递员减负,特别针对没有安装电梯的多层客户,不要说手提肩扛往楼上送快递,就算是空手上下楼,其精力和体力也吃不消。
所以,在沉重的工作压力的驱使下,快递员能让客户下楼取件,不仅是给自己减轻工作压力、缓解疲劳,同时,也是客户对快递员体量和同情。为此,要想杜绝类似老人取件猝死事件发生,除了履行规范的快递上门服务权利与义务之外,快递公司还必须从员工身心和身体健康角度出发,让在安全、健康和快乐的环境下工作。这样,人们生活环境才能更加安全健康、秩序井然、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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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6 19:40:31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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