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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每日一学】案例分析(323)——能否要求保险公司垫抢救费?

发表于 2011-3-1 19:22:5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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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邻居小刘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体受到伤害。经鉴定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系无证驾驶,小刘家里也比较贫困,无力支付抢救费用。该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请问,他能否要求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抢救费用?

  读者 方明

  方明

  小刘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小刘因车祸受到身体伤害,肇事车辆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因司机系无证驾驶,根据上述规定,小刘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不过,保险公司垫付之后可以向致害司机追偿。《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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