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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维权解纠纷 同心聚力促和谐 ——商河“工会+法院+人社+司法”维权新机制亮点凸

发表于 2021-12-7 16:54:5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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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劳动者虽然因冲动错误在先,但也是单位十几年的老职工,况且上有老下有小,是一家的顶梁柱,请单位从关爱员工角度,给劳动者增加一些补偿。”一名调解员如是说。
  11月5日下午,商河县“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室又成功调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这是商河县“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室两个月来成功调处的第13个案件。
  该案件的当事人王某于2021年3月23日到快递公司就职,4月6日下午,刘某在送件途中骑摩托车摔伤,因伤未能及时上班,因此,王某在公司的工作岗位出现了空缺。吕某得知情况后,立马招聘新的人员到王某的岗位上班。得知此情况后,王某遂联系吕某要求支付在岗期间工资,后又多次上门和通过电话讨要所欠工资,但是吕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
  调解员陈淑华律师在接到案件后,认真审阅了案件资料,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通过电话调解的方式,运用专业法律知识,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讲解。“没想到通过工会调解,能够不跑腿不操心不花一分钱的就拿到了自己的工钱。”当事人王某在拿到工资后第一时间给王律师发来了信息表示感谢。
  商河县“工会+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成立以来,截至目前,已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6件,成功调处13件。今年以来,随着新就业形态职工劳动强度高、工作时间不规律、劳动保护不够完善等特殊情况,县总工会主动作为,创新调解形式、创新信息来源以及创新法规宣传等有效形式,扎实做好新就业形态职工的维权工作。
  主动做好调解工作。通过工会+法院、工会+仲裁、工会+司法等有效形式,对新就业形态职工反映和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新就业形态职工维权事宜,做到及时介入,深入调处,不厌其烦做工作,不放过一线希望,做扎实细致的协调、化解工作,直至问题妥善解决为止,让新就业形态职工最大限度地减少精力、物力的支出,确保新就业形态职工的利益得到保护。
  主动做好预警工作。通过开展工会干部联系新就业形态企业等形式,走进新就业形态职工,捕捉他们的所思所盼,对新就业形态用工单位可能引发侵犯职工权益的事情做到早察觉早发现苗头问题而采取相应的对策,保证各种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给新就业形态职工的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此外,还开辟互联网+、劳动关系信息员+等形式的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问题收集平台,确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利益保障方面的问题都能被及时重视,确保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做到流汗不流泪。
  强化“同心圆”法律援助工作。在做好“法院+工会”诉调对接的基础上,积极与县人社局、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协调解决职工劳动争议,劳动报酬等多方面权益,精心打造“同心圆”维权氛围;强力推进企业、行业、区域建立劳调组织,通过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其监控和调解功能。今年已援助办理7起法律援助案件,为29名职工成功追回32.16万元劳资纠纷,受助职工满意率达100%,使职工切实感受到“娘家人”的温暖和关怀,不断彰显工会组织法律维权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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