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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辞职如何处理未休年假

发表于 2021-12-8 12:51:3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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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女士:我在11月中旬向单位提出了辞职,单位两周后就批准了,当即让我办理交接。我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可是我想起来,今年还有好几天带薪年休假未休,该怎么办呢?

答:《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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