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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两会特稿:中国工会,新起点上再出发

发表于 2011-3-3 11:11:4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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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因为适逢“十一五”和“十二五”的交接点,此次全国两会自然而然被赋予更多的怀想和希冀。

  在这一特殊的时间节点,当我们将目光投向工会领域,可以真切感受到,不懈接力的工会事业,在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中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虽然工会工作不像其他经济社会领域有量化的规划指标,但我们依然可以撷取部分“十一五”始末的数据,在回眸中比较,感受可圈可点的业绩;在自豪中展望,明晰继续前行的方向。

  1.5亿人——2.39亿人

  数字变化背后是理念的深化


  【数字】 2005年底,全国工会会员总数超过了1.5亿人,比上一年增加1333万人,增长9.7%。

  而2010年的统计数字则显示,全国工会会员达到2.39亿人,比上一年新增1361.3万人,工会覆盖率和职工入会率分别达到50.9%和74.7%。

  【点评】 “组织起来”,是“十一五”时期工会工作的重点,也是亮点。之所以这样说,不仅仅在于其令人瞩目的总数和增长幅度,更在于这些数字背后工会工作理念的深化、路数的拓展。

  相对于过去容易满足于工会会员总量增长的喜悦,“十一五”时期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面对数字,各级工会愈来愈理性:首先强调数字的真实。通过加强会员会籍管理、跟踪会员变动情况、改进统计方法和口径等,尽量挤去水分,确保会员总数的准确,以掌握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的实际情况。

  在此基础上,力求数字的质量。各级工会进一步规范入会手续、强化对会员的服务,让会员更加真切感受到加不加入工会的“区别”,体验到工会会员的责任、权利、义务和待遇,进而增强工会意识和会员意识。

  其实,立足实施“十二五”规划的视域,着眼社会建设已被全面提上日程的现实背景,工会日益理性的认知有着更为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因为,无论是工会作为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还是加强完善党政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抑或工会自身切实履行职能,其前提和基础,都是工会必须拥有足够的工会会员数和组织覆盖面。

  今天,中华全国总工会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工会组织,但必须提及的是,我们同时还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劳动者队伍,因此,组建工会、发展会员依然任重道远。

  放眼“十二五”,全总明确了“力争到2011年底全国企业法人建会率达到65%,全国企业职工入会率达到81%;2013年底全国企业法人建会率达到90%以上,全国企业职工入会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显然,开局之年,能否在“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显得尤为迫切。

  不过,各级工会已经积极贯彻企业工会组建工作3年规划,“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的集中建会行动也在继续推进中,人们完全有理由拭目以待。 

    64万个——243.9万个

  普遍协商实现更好的代表和维护


  【数字】 各级工会大力推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到2005年底,全国已建工会企业建制总数超过64万个。

  截至2010年9月底,全国共签订集体合同140.8万份,覆盖企业243.9万个,覆盖职工1.85亿人。

  【点评】 “在2010年劳资矛盾时有发生的背景下,全总对于协商机制的呼声不遗余力,并且提出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明确时间表:未来3年内,在已建立工会的企业普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这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入选《南风窗》2010“为了公共利益”年度榜的理由。

  固然,仅凭一家新闻时政刊物的评价,难以反映公众的全部感受,但窥斑见豹,至少从中可以触摸到带有代表性的信息:当工会组织更加自觉地代表职工走向谈判桌时,工会作为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的形象,才能更深地烙进人们心中。

  其实,工资集体协商于工会并非新鲜事。早在上世纪9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特别是《劳动法》颁布实施后,工会便开始推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但是,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的核心内容摆上更加重要位置,始于2005年前后。

  在全总十四届四次主席团(扩大)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发展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之后不久,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于2005年2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

  “十一五”期间,工会在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特别是工资集体协商方面,可谓力举频频:3年内两次召开全国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交流会,出台关于建立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文件,并再次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名义推出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彩虹计划”……

  不过,比这些举措更值得关注的是,工会力推工资集体协商,虽然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出发,却落脚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实现劳资两利。这意味着工会对社会主义劳动关系的认识更深刻,对工会自身的角色、定位以及职责认识更到位,同时也标志着工会维权意识和工作理念的更趋成熟。

  “十二五”期间,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工会的重点工作毫无悬念。对各级工会来说,当务之急是努力实现全总提出的“2013年底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率达到80%以上”的任务,这样,才能离“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既定目标近些,更近些!

  310个——31287个

  工会帮扶改变的不只是困难职工


  【数字】 截至2005年底,全国地级市以上工会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达310个;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工会共筹集送温暖慰问款24.7亿元。

  2010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已建立3457家县级以上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27830个工会帮扶站点;2010年“两节”期间,各级工会筹集送温暖资金33.6亿元。

  【点评】 “十一五”期间工会帮扶工作的新进展,可以用这样两个词来概括:更民生、更人文。

  仅以余温未消的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为例,工作对象由过去主要集中在困难职工群体和先进模范人物,向需要帮助的广大职工群众扩展;活动内容由工会单方面提供,向根据困难职工群众的不同需求探索项目制帮扶扩展;帮扶领域由注重物质帮扶,向强调精神文化帮扶并重扩展……

  据最新统计,2011年“两节”期间各级工会筹集送温暖资金36.52亿元,再创新高。但如果跳出工会,站在“十二五”开局之年的时间维度上加以审视,这一数据的意义远远超越了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的层面。

  因为,置于民生和社会建设领域中矛盾不断凸显、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更加关切公平正义、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日益迫切的形势下,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平台的工会帮扶工作,着眼于维护处在相对弱势地位的困难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为了解和表达不同职工群体的诉求搭建起畅通的渠道,就是在为社会公平正义“筑底”,为社会和谐夯实基础。

  事实上,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不仅切实发挥了困难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扶人的作用,而且通过追讨工资收入、提供技能培训、开展职业介绍等,切实维护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整合和团结了多样化就业结构催生的不同职工群体,从而既有利于把职工困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又促使工人阶级更有效地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

  显然,作为工会送温暖活动的“升级版”,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建立及其机制化、长效化,其意义不仅在于改变了困难职工的生存状态,还在于推动了社会生态的改善。

  覆盖面更广并形成网络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十二五”期间的作为更应可期。

    4097.8万人——8854.7万人

  维护农民工权益成就巨大仍任重道远


  【数字】 截至2005年底,全国加入工会的农民工会员达4097.8万人。

  2010年,全国各级工会新增农民工会员839.8万人,总数达到8854.7万人;协调解决跨地区维权和帮扶案件4274件,涉及农民工98921人;配合铁路交通部门帮助712.6万农民工顺利返乡,并为农民工争取返乡经济补贴1.5亿元。

  【点评】 如果说绘就农民工权益维护的工作路线图,是“十一五”期间工会工作的一大亮点,应该不会有人反对。

  尽管早在2003年9月,中国工会十四大报告就明确提出,进城务工人员“是工人阶级的新成员,是我国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迫切地要求我们最大限度地把他们组织到工会中来”,但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步入快车道,却在“十一五”期间。

  2006年初,全总明确提出为农民工办十件实事,要叫响“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的口号。之后,全总在维护农民工权益上连出“重拳”:2007年,提出重点推进源头入会、双向维权等农民工十项维权机制建设;2008年,强调要以尊重地位、待遇关心等为出发点,努力实现农民工维权的“十个新进展”;2009年,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启动“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2010年,发布《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报告》,抢占先机引导舆论……

  值得一提的是,各级工会不仅承担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而且在履职中融入更多的服务元素和人文关怀。比如,始于2007年的“农民工平安返乡”活动,在切实帮助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的同时,更让农民工感受到社会的关爱。

  当然,关注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进展,还不可割裂这样的现实背景:农民工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就经济社会发展而言,还是对工会自身来说,都不能也无法忽视这个群体。基于这样的视角,这项工作依然长期艰巨,依然任重道远。

  “十二五”期间,维护农民工权益,依然是工会还应作答且必须答好的时代课题。因为,这不仅是工会履职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工会服务工作大局、拓展作为空间的必然选择。

  316.6万人(次)——626.3万人(次)

  提高履职能力是基础也是保障


  【数字】 “十五”期间,全国共有316.6万人(次)工会专兼职干部参加了各类教育培训,工会干部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十一五”期间,全国共有626.3万人(次)工会专兼职干部参加了各类培训轮训,培训率达到92.88%。

  【点评】 数字表明,“十一五”时期,工会履职能力建设提到了非常高的位置。

  仅以对工会专兼职干部的各类培训为例,在培训人次的总量上,“十一五”时期比“十五”时期几乎翻了一番。至于各级工会为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研究和破解工会组织体制、领导关系和运行机制等作出的努力和探索,更是不胜枚举。

  已经走过80多年的中国工会,何以在今天如此强调自身的能力建设?各级工会领导的讲话,从不同角度给出了相似的回答:劳动关系的新特点、职工队伍的新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以及党政和职工群众的新期待,都对工会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显然,工会这种危机感、紧迫感,主要基于对形势任务的深刻认识。

  众所周知,在劳动关系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凸显,特别是劳动关系矛盾的有效协调解决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工会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可谓责任重大。

  实践中,以现行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要既切实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又引导职工科学理性维权,不仅需要胆识、责任,更需要智慧、方法;与此同时,在社会出现不同利益群体且博弈加剧的现实条件下,工会要协调、缓和企业劳动者与资本代表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不能仅仅局限于劳动关系领域,而应延伸到更广阔的社会建设领域……

  所有这些,都对工会的能力和水平提出前所未有的新的更高要求。

  那么,工会如何才能挑起重担?除了从劳动关系规律、社会建设规律中寻找前行路径,一个必不可少的功课是“强内功”,尽快提高履职能力,因为这不仅是基础,也是保障。

  显然,工会工作的“十二五”,必须就此交上一份满意答卷。《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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