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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江文艺·好小说》2017年第3期 王安忆
王安忆
导读:
他自幼家贫,被亲生父母以“三百番薯丝”换给了养父母。养母带他偷渡到南洋去寻养父,却落脚在了香港岛。日子艰苦,养母的爱浓烈又粗暴,可养母供他读书受教育,他得以成人,娶妻生子,看上去,生活得跟别人并无二致,可他从未有过片刻安稳踏实的归属感,他忐忑、犹疑、对生恩与养恩孰轻孰重难以抉择,他心思细密,却行为被动,怀抱浓情与美德,却无法给予也不敢收受,只能相思……
一
身前身后都是指望他的人,依常伦排序,第一是他生母。
生恩和养恩孰轻孰重,难加分辨。论先后,没有生哪来养?论短长,生是一时,养却是一世,既无法衡量比较,便顺从现实,从来不提生家,一心侍奉养家。所谓养家,其实只阿姆一人。他从未见过养父,领过去时,只阿姆自己,阿爹卖猪仔去了菲律宾。那时节,人都是卖来卖去的,他的卖价是三百斤番薯丝,如今看来极贱,但阿姆骂他,是当价昂的说,意思花大钱沽他来,却不乖,又无用,可见是个赔钱货!他被骂惯了,时不时还会挨几下打,别的他不在心,惟独“三百番薯丝”这句,多少有些伤他,起来隔阂。虽然一上来就知道不是阿姆的小孩,也知晓即便自己的小孩,疼他也疼不过阿姆这样。但这一句,让他成了劳力,猪仔似的。六岁那年,阿姆决定去菲律宾找阿爹,与一伙同乡人付出一笔钱,夜里上一条大木船,登船时又被为难一番,嫌他太大,不是阿姆说的四岁,要加价。阿姆心疼钱,就骂他吃得多,长得快,三百番薯丝再提一遍。途中起风浪,木船几乎摇散,他被几个大人压在底下,听见阿姆变了腔的叫喊,应不出声。阿姆吵得太凶,受人呵斥,一艘巡逻艇突突开过去,借了灯亮,他和阿姆一上一下看见,都是惊恐失神的眼睛,仿佛分离有万万年,彼此换了物类却还认得出。
大木船登岸香港岛,一边找工做,一边打听阿爹消息,是一段极苦的日子。在新填地街租下半间屋,说是屋,其实是替人看档,夜里拉下卷帘门,铁皮柜上铺开席枕;天白卷帘门拉上去,便卷起铺盖,将柜里的干鲜货摆上柜面,大人小孩各自走开。阿姆到后面码头打杂,他则上学读书。一日里只晚饭起炊,就在路边露天点一个火油炉,下一锅面线,母子俩吃一顿热食。那两餐都是混,倒也不曾挨饿。因这条街多是水果档,垂手可拾,刀尖剜去烂眼,余下一角填肚腹。也因此,成年以后他不爱吃水果,果肉里总有一股腐味似的。街对面是一间戏院,专演粤剧,小孩子们常溜进去玩。倘有戏班住场,守门人没看牢,潜进后台。那一挂挂戏服,一顶顶头面,妆台上的镜子交相辉映,架上的刀枪,红绿缨子,空气里有一股粉香,好像天上人间。曾经从广州过来剧团,红线女头牌,天不亮就排队购票,一人只得四张。他们这伙小孩子代人占位,一个位换一角币。天热,卷帘门里,一夜睡过去,一身痱子,他们本来就睡马路。占位的收入,集起来替阿姆买一张票。那一天,阿姆早早从码头回来,煮了面线,吃毕后洗澡洗头,穿一身香云纱衣裤,摇一柄蒲扇,扇面洒几滴花露水,过到街对面,堂堂正正走进大门,看戏去了。剧团的团长是个北佬,叫他们“小鬼”,广东话里不是好话,但大陆那边过来的,尤其官场上的人,有些君临天下的气派,所以就还是欢喜的。都是苦惯的人,他又年纪小,不解事,就受得住煎熬。不知不觉间,他们从货档里搬出来,搬进一间正经屋子;又不知不觉间,阿姆自己开起一小间货档,打老鼠会得的本钱。这时候,他也大了,十二三岁的人,个头长过阿姆,穿了白衣白裤的校服,头发斜分、梳齐,骑一架自行车,游龙般出了街巷。先给食档送菜,然后上学,下学后再送一轮。这一轮就带有馈赠的性质,即将过夜废弃的菜,不如做人情。阿姆少骂他许多,再不提三百番薯丝的话,预见到将要靠他。菲律宾那边的人,一是无音信,二是不指望,香港是唐人的地方,阿姆和他已经住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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