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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总工会会同协劳三方委成员共同会商,联合下发《盐城市企业、行业专项集体协商协议联审工作制度》的通知。
《通知》以《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盐城市集体协商规范化标准》等法规和标准为依据,结合集体协商检查考核等实际,成立了由市人社局牵头、总工会组织实施、工信局/企业家协会等三方委配合的联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日常企业、行业上报的专项集体协商协议联审工作。
为了规范联审制度,领导小组将专项集体协商协议联审设置为材料综合类、协议审查类、审查意见类和综合意见类四大块并对四类责任主体进行责任明确,印制了《联审意见单》,力争做到材料完善、合理合法、意见一致。
《制度》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盐城市企业、行业集体协商材料审查行为,实现了法律效果、协商成果和和谐效果的有机统一。据统计,仅今年,市县(市、区)企业、行业上报专项集体协商协议数量与往年相比,数量和质量有了较大幅度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