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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物中心,二楼,看到这个服装品牌:遇见。
真文艺的叫法。
衣服可以叫遇见吗?
原来是可以的。这个女装品牌,唤做遇见。谁遇见了谁?是春日朗朗的晴天里许仙遇到白素贞?是吗?她挥一把晴天的雨,借了他一把伞。这个道具就不好,暗含离散之意,借什么不好,偏偏借伞?
在《西州曲》里,有一句“垂手如明玉”,那么,遇见是不是这样呢?
这两个字,真欣喜。
我也喜欢遇见。
并不一定是爱情,爱情是多么奢侈的东西,有了钱也未必能买得到。但遇见是多么美丽与喜悦,带着四月的奢侈。
遇见喜欢的女子,她在街的转角处,着白衣素扣的装,不施粉黛,脸颊从容,蛾眉淡然,眼神清亮,但足以惊艳。我追随她一百米,看她婀娜拐进开满了蔷薇花的巷,不必太多了,有许多遇见,刹那是永恒。
日边清梦断,镜里朱颜改。有些旧人,也许不适合再遇见。只因春去也,飞红万点愁如海,个人的事情,个人担当。对于一个耽美的女子,时光是有些残酷的杀手,它不断残杀我们的容颜与灵魂,慢慢就老了。当年天天盼望遇见,哪怕在最慌张的时候,他记得初相见,看她玉貌朱颜,素心如面,当时就定住了——这是写徐志摩在伦敦第一次看到林徽因。
这样的遇见,多么前生,多么来世!他为此发了狂,放弃了所有,但还是没有得到。有些遇见,是上天要来惩罚一个人。
而女子,愿意与自己喜欢的衣服遇见。
甚至比爱情来得还活色生香。
每个周末,我会闲散地逛在四大街的那些小店,去淘一些衣服。印巴文化的小店里,总有袅袅幽香。我喜欢那里精致的颜色,印度的麝香黄。紫绸掀开是麝黄里,藏青布吹起一截桃红杉,翡翠织翻出石榴红,都惊艳,都让我难舍。最终买了一块蓝色腰巾,飘飘的在腰间,整个人都有神秘色彩。
每每与自己喜欢的衣服遇见,都欣喜惦记如初恋。看到一条宽大飘逸的白裤子,真丝,有若隐若现的好,带着纵情过度的真。我如此挑剔的人,也难免一见钟情,留了订金,第二天早晨就来取。上面配明黄粗麻的上衣,或者丝滑闪亮的,桃红水绿如“桃花精”的,宽袍大袖的似张爱玲的,蜡染的有民族气质,斜襟盘扣旗袍领的是三十年代……都别有韵味。
这样的遇见透着世俗的曼妙,我无法不迷恋,以至于浪费了大多的时光和钱财。可是,觉得这样的有意义。于我而言,我愿意寻找这样的遇见,带着凡尘的喜悦与我个人的审美。
也喜欢遇见一片风景。
姹紫嫣红也好,断壁残垣也好,只要我喜欢,好似前世看到今生,但觉得寻到了一脉天真,空阔绝响,都是一个好。
我知道,隔水听箫的遇见有远意,我也喜欢那种遇见,只远远的知道,但是已经非常好,是在苏州老园子里听到人唱昆曲,隔着几百年的绿水和游廊,并不一定见到人,心已湿了潮了,这样的遇见,分明是为故人。
即使遇到一棵海棠。
是我迷恋的一个院子里,一抬头,看到那棵海棠。在四月,凌厉地开着花,耀眼的光芒,接近于奢侈。我眼里刹那间有眼泪喷薄,我爱这遇见!与一棵开花的海棠遇见,它知道我的喜欢!那一朵又一朵海棠花,是我千古怀想的恋人吗?挣扎着为我开放,这样的想法,让人心头半喜半酸。
还记得一中门前一排排合欢树,在六月,怒放着。我穿行其中,看天空由粉红变成黛绿,仿佛落幕前突然放一把大火从地平线烧起,轰轰焚城。而这些合欢,寻着旧梦而来,我拾了一朵,夹在其中。有些遇见,注定就是标本。
最美的遇见,只能是爱情。
我耽美于一见钟情,哪怕刹那十秒,也亦足够。
所以,我记得恍恍然的刹那,对面的男子,轻言轻笑。我觉得这个人似曾见过,不一定要告诉他。有的时候,爱情是一个人的事情,沉于心里,放得下,放得住。十年八年,三年五载。或许一辈子,或许转念间,一切是缘分。这样的遇见,我喜欢。
而我不能忘记的,是遇见自己。
也许人生山高水长,最美的是遇见自己。
在忽然一个刹那,与自己遇见,天崩地裂。这个情景,这个人儿,我是见过的,是另一个自己,是一场致命邂逅,无限的美,却又怅然,超越了灵魂,却分外纠缠。
我遇见过自己。
在月白风清的晚上,站在一棵正抽枝的月桂树下,回忆前身。我看到一个穿着白衣的女子,牵着一匹马,手里是一支长箫,款款而来。我没有理由不欣喜,没有理由不慈悲。
为这遇见,我已经等待千年。
在每一个刹那的遇见,都是上天所赐。我欣喜地等待着,在这里,一直,在这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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