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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话题] [参论]企业该不该限制员工随意跳槽?

发表于 2011-3-12 09:39:3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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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按】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刘庆峰建议,国家应立法限制企业员工随意跳槽,以确保企业培养新员工所花的时间、代价方面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该建议一经媒体报道,立即引发了网友热议。企业员工频繁跳槽,不只是让企业老板恼火,也会给企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企业老板急于解决员工跳槽问题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是自然法则。一个留不住人的企业说明了什么问题?谁该为员工频繁跳槽买单?解决大学生就业难这一社会问题,你怎么看?欢迎广大网友各抒己见,进行探讨。

企业该不该限制员工随意跳槽?欢迎参与本周话题讨论。来稿请以新帖形式发到企业事评版块,肯定的请在来稿标题前加[正方]字样;反之加[反方]字样,并请阐述自己的观点。第一名奖励现金100元,第二名50元,第三名30元,第四名20元,第五名10元。

来稿参加评奖时间:2011年3月18日周五晚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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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刘庆峰呼吁立法限制企业员工随意跳槽


  中新网3月9日电 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已成各方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刘庆峰今日对此建议,国家应立法限制企业员工随意跳槽,以使企业培养新员工所花的时间、代价方面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今日举行主题为“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的网络访谈,邀请四位全国人大代表就“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青年就业创业”、“互联网与青少年健康成长”等话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一方面是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毕业生面临就业难,另一方面,用人单位招聘时却不断强调工作经验。针对这一现象,刘庆峰建议,职业类院校、工科院校,要紧跟时代的脉搏,紧跟企业的需要,了解社会需要什么,特别是跟企业对接。“现在有很多高校的老师根本不知道企业需要什么,根本不懂得企业实际应用的技能,所以高校和企业的对接一定要鼓励,尤其是职业院校。”
  他同时明确,不能要求所有的高校对接社会直接的需求,他认为,相当一批重点的大学,应该在大学期间就是给学生打基础的,那他有宽泛的知识面,有很多的学习能力,未来进入社会一两年之后做任何很也都可以做的很好,才能够有未来的潜力,才能真的成为未来国家的脊梁。
  同时,他主张适当修改现行劳动法部分内容,认为目前劳动法对劳动者随意跳槽行为几乎未设定任何违约成本,因此企业不愿意培训新员工。
  “如果我招聘一个年轻的大学生来,假如说三年劳动合同他能够完全履行完,企业不担心他违约,那我觉得他就会投入,现在的问题是企业培养他一两年之后他说跳槽就跳槽,没有任何可追究的责任。”他据此建议,学校培养和企业对接好,企业培养这些人所花的时间、代价方面有更好的法律保护,使被培训者能够如实履约。
  此外,他认为,要根本解决这个问题,还要靠真正的企业创新,靠大量的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起来。“我们一定要把内需、自主创新做好,使得就业面扩大,这个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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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2 11:30:13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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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2 12:45:15 | 查看全部
现在的企业事评对我来说越来越容易写,但获不获奖对我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身积极参与。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我定会发挥自己的优势积极参加。我个人认为,通俗易通,用自己的话说出来的事评比较容易让人接受,因为很多职工不愿看用“据报载”;“上世纪”的话,更不愿意看太华丽的辞藻和语言,这有点“拿来主意”之嫌,让人感到有点“文学”的味道,呵呵。(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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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2 13:26:51 | 查看全部

回 2楼(初卫平) 的帖子

说得很对!希望更多的事评作者结合自身所在企业情况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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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2 17:21:35 | 查看全部
每位老师都比较了解自身企业的状况,我认为应结合自身企业的稳定和发展来写稿,写好事评是对自己和平台的尊重,而非为了获奖而采撷,这种功利主义要不得。你比如写职工持股这篇文章,扪心自问,你的企业实行这种政策了吗?如果没有实行,你的那些夸夸其谈和华丽的语言从何而来,你采访了吗?如果没有到基层采访,试问,是自己杜撰的呢?还是凭空捏造的呢?还是参考百度的呢?尚不得而知。我们一定要尊重和理解云飞老师,让老师为我们所采写的精彩稿子感到骄傲和自豪。其实,你所采写的事评只能是自己比较浅显的看法。我们要打造名牌节目,不是单单看你采写的语言是否华丽,更不看你所列举的事例多么有名,更不论稿子写长写短。一句话,采撷出“活鱼”,才是硬道理。
不是说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作为一名通讯员,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意见和看法,个人认为,通讯员应结合自身企业,发挥自己的独特优势,写点通俗易懂、分辨透彻、短小精悍的稿子还是让人眼前一亮的。(只是个人比较浅显的意见,各位老师请权当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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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2 21:02:48 | 查看全部
支持事评,支持名牌栏目。希望更多的写手加入到企业事评当中,不要抱着获奖的思想,要抱着提升自己水平的目的去写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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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5 16:12:32 | 查看全部
   初老师所说并非凡人之言,确有自己独到之处,更有领袖的风范,再三阅读,感受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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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6 22:39:41 | 查看全部
     ,现在企业员工跳槽之风盛行,确实该讨论这个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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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7 21:48:44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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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8 22:12:04 | 查看全部
【版主按】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刘庆峰建议,国家应立法限制企业员工随意跳槽,以确保企业培养新员工所花的时间、代价方面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该建议一经媒体报道,立即引发了网友热议。企业员工频繁跳槽,不只是让企业老板恼火,也会给企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企业老板急于解决员工跳槽问题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是自然法则。一个留不住人的企业说明了什么问题?谁该为员工频繁跳槽买单?解决大学生就业难这一社会问题,你怎么看?欢迎广大网友各抒己见,进行探讨。

    笔者觉得,光是限制并不能解决什么问题,从人文关怀视角来说,应该让员工随意跳槽,这样有三个好处,一是跳槽者如愿了,心情舒畅了,二是原聘单位减少了损失,因为跳槽者起了跳槽心,尽早会跳槽的,倒不如让其早跳槽。减少公司捉捉鬼 。所谓留得住人留不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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