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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放爆竹也照样有“年味”
临近春节,全国不少地方出台政策,规定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也有地方允许在除夕、春节、元宵节等限定时间内燃放。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1月19日《黄石日报》)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农耕时代的旧俗,似乎不烟花爆竹就没什么年味。于是,近年来,尽管各地不提倡燃放烟花爆竹,也有人违禁偷着放。所以,在很多地方,“禁放”出现了朝令夕改,反反复复。
然,在笔者看来,不放烟花爆竹也照样有“年味”。过年原本就是家人团聚的日子,是增进亲情、友情和感情的一种有效方式。且不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污染,浪费资源,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单就燃放烟花爆竹的形式而言,充其量也是为了烘托节日气氛,让人们闻到浓烈的硝烟味和看到五光十色的焰火,满足心理需求。
其实,如今,在社会日新月异发展的今天,各类电子产品早已能够替代曾经的烟花爆竹,而且其效果一点也不逊色于曾经的烟花爆竹。我们为什么不选择既经济又环保,还安全文明的电子烟花爆竹,反而还要延续过去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呢?
所以,在笔者看来,不放烟花爆竹,把心理需求转移到享受美味佳肴,用文化娱乐的方式过春节也有浓浓的“年味”。比如:有人利用过年七天假期,看书学习,自我“充电”,不断提升自己,还有的人,利用春节假期,在周边旅游,饱览家乡的美丽景色,愉悦心情,放飞自我;还有人去运动场强身健体,消除平常工作和学习带来的压力。
由此,笔者认为,春节,人真正的心理需求,还是要有情感归属感。俗话说:有钱没钱,回家过年。说得也是这个道理。所以,春节对在外打工族来说,春节既是情感投放的“加油站”,又是情绪释放的驿站,不管有多少愁苦心事,在春节阖家团聚、亲朋好友的说说笑笑中都会烟消云散。年后,在外打拼族就会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踏上又一年的人生旅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