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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阳光”就是光明和希望
河北冀中能源邢台矿调度室:翟志强
3月14日,全国“两会”顺利落下了帷幕。回顾12天的会议日程,在政协委员的各小组现场讨论会中,我们听到了更多诸如“和谐劳动关系”“幸福”之类的词语,这足以证明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对企业员工的高度重视,使我们由衷的感动。我们愈发感受“阳光“的温暖,也对企业提升我们的“幸福指数”充满了信心。正如温总理说的那样,我们的信心就像阳光一样,充满光明和希望。
随着国家的发展,企业的进步使我们的“幸福指数”节节攀高,职工对“幸福感”的标准也有了全新的定义、诠释和评价。首先,我们认为要让职工感觉到幸福,提高生活质量是基础。我们需要企业提高职工的工资收入,去应对当前的高物价、高房价、高医疗费等“多高”消费的冲击,让一家老小能够幸福、和谐的生活。其次是要求企业领导转变职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有效改善我们的工作环境,尤其是生产一线的重体力劳动者,让我们能看见一张更加结实细密的安全网络,进一步提高安全系数,解除我们的后顾之忧。
目前,低收入群体还在全国占据相当大比例,而且集中在一线农民工,收入差距在几倍、十几倍。我们希望企业通过改制去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能够有效维护职工权益,尤其是农民工的权益,使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再受侵害,彻底解决农民工“三低两多”的根本问题,使高层和普通劳动者之间,正式工和农民工之间的分配能够更加公平、公正和合理,这样我们才会感觉到幸福。
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党中央对工会组织提出的明确要求。我们希望企业的工会组织能够下大气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不再有富士康、南海本田等类似事件的发生。企业应该从提高工人工资待遇、福利待遇以及人文关怀等方面入手,将职工权益放在首位,才能充分去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让广大职工安心工作。
我们认为,只要企业给予了我们幸福和温暖,我们的“幸福感”就会化作促进生产力的源泉,在企业“阳光”的普照下,我们会将成为活力无限的“细胞”,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充分展示“细胞”的力量,积极主动的投入到工作当中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