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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发表于 2022-2-9 06:36:4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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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北京2月8日电(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北梦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加强相关金融政策支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今天联合发文,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两部门表示,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助于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2020年12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研究制定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明确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应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
       两部门表示,下一步,将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赁金融制度,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长租房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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