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4649|回复: 0

四川省总工会转发全总通知,要求: 燃气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机制

发表于 2022-2-14 10:29:0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日前,四川省总工会转发了全总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开展群众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检查,推动问题整改以及燃气经营单位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

全总要求,按照新修订的《工会法》《安全生产法》和全总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意见》,立足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定位,从2022年1月至7月分动员部署(2022年1月至2月)、各地自查(3月至6月)、全总抽查(7月)三个阶段进行,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法律法规文件宣传贯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企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情况。

据此,省总工会要求,各工会组织要对本地区燃气经营单位进行了解摸底,建立清单,并对本地区燃气经营单位工会自查做好动员部署。同时,各地工会要组成专项督查组,在3月至6月期间深入企业开展督查。一个市(州)专项检查不少于2个县(区),一个县(区)不少于2家企业。督查应邀请专家参与,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职工意见建议,推动燃气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全员安全管理。6月前,省总工会将对部分地区、企业进行督促。

省总工会指出,对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督促企业积极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与燃气经营单位做好整改清单交接,燃气经营单位工会组织应当在整改完成1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工会组织。限期内不整改,对职工生命受到威胁的,企业工会要及时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和上级工会组织、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省总工会强调,各燃气经营单位工会组织要利用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健全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机制,加强群监力量;要对职工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建立按章、规范操作和立足岗位查隐患“自查自保、互查互保”的良好习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