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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劳模简介”还需有理性思维
2月18日晚,河南郑州某公司一名劳动模范的简介在网上引发热议,简介称该名员工经常上12小时班,基本每月30天满勤。然而,不少网友认为这位劳模的工作“太卷”了(2022年2月20日每日经济新闻)。
劳模精神是值得我们各行各业大力传承和弘扬,劳动模范就应该成为员工们“比、学、赶、超”的榜样。然而,在社会价值多元化、人的思想观念复杂化的情况下,我们看“劳模简介”还需有理性思维。简介称该名员工经常上12小时班,基本每月30天满勤。这里既有“经常”,又有“基本”,这就足以说明该员工还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工作的,并不是顾此失彼透支健康换取工作实绩。唯有与众不同的是,他在岗位上,有十分力气,都会做出十二分努力,既敬业又精业。
事实上,我们经常用“特殊材料制成的”来形容劳动模范钢铁般的意志和品质。假如有人说,劳模加班加点、乐于奉献,违反《劳动法》。给别人带来了坏的示范,那么,我认为这并不是理性的看法,而是看待劳模精神有偏差。一方面,《劳动法》确实对劳动者在加班上有时间限制,但是,这个加班既有劳动者自愿成分,又有劳动者加班自我感觉和承受能力因素。如果劳动者具备以上两个条件,公司又没有强迫加班,同时还给劳动者支付了相应加班费,那么,公司就不算违规违法。更何况,劳模也有休假和休息的时候。
其实,在我看来,劳模之所以出类拔萃,关键在劳模把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求真务实、创新创效作为工作常态,数年如一日的坚持不懈、默默奉献,从不个人得失罢了。一句话,劳模也是我们中间的平凡人,只是劳模比我们做得多,奉献多,求回报少。相比而言,我们每个人只要学劳模、做劳模、赶劳模,也能成为一个又一个行业里的新劳模。所以,面对劳模简介,我们千万不能把劳模想“歪了“,对待劳模精神不能质疑。与其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要自觉告别”躺平“,从劳模身上汲取满满正能量,将劳模精神变成我们前行中的工作动力,立足岗位、甘于奉献,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自己智慧和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