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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据江苏工人报消息,近日,江苏省内外出现多点零星散发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南通市总工会迅速动员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把抗击疫情作为践行初心、担当使命的“主战场”,采取“十项措施”,保护职工群众安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工会力量。
强化组织发动。动员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号召广大职工立足岗位,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各行各业劳模、工匠要在各自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工会媒体、宣传阵地,加大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力度,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发布防疫健康提示。教育引导职工加强常态化自我防护,服从企业疫情防控管理,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开展蹲点服务。按照“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工作要求,开展走基层蹲点活动,了解实际困难,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协助解决职工相关工作、生活困难等。
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工信、人社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了解复工企业特别是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督促企业强化防疫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工会协助行政做好有关工作。
开展就业服务。开展就业服务“春风行动”,借助线上信息发布平台,建立用工企业和务工人员沟通渠道,协助复工企业缓解用工短缺等矛盾。支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困难企业职工转岗培训。
维护职工权益。主动应对因疫情引发的劳动关系问题,开展企业劳动用工“法律体检”活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处置防疫期间引发的各类劳动争议,保障因疫情被隔离人员和未及时返岗复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
深入走访慰问。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等企业一线职工送温暖、献爱心,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广大职工的心坎上。
减轻企业负担。对全市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暂缓收缴工会经费,暂缓时间到2022年末。
加强心理关怀。密切关注职工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安排心理健康干预和辅导。
选树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冲锋在抗疫一线劳模工匠的示范引领作用。在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疫情防控期间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通讯员 通工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