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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控烟就必须取消“吸烟室”
2017年3月1日起,《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实施,实现室内全面禁烟,如今该条例修正案已实施5周年。全市公共场所控烟状况不断改善,法定禁烟场所的违规吸烟发生率逐年稳步下降,已降至12.1%,室内“无烟具”场所和“无烟蒂”场所比例保持稳定,分别为95.3%和90.4%,室内“无吸烟室”场所比例上升到99.7%。(3月7日澎湃新闻)
吸烟不仅对自己的身体健康有百害而无一利,而且对周围环境和他人身体健康也有影响。因此,我国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也明确规定:禁止在一切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吸烟。
然而,虽说对控烟有了明确规定,但是,很多地方和单位在控烟操作中又有保护性规定。比如:在单位设“吸烟室”;在公园、车主、码头等地设“吸烟室”。这样无疑给瘾君子在公共场所吸烟又有了滋生蔓延的土壤。有句话说:当断不断必有后乱。
事实上,就吸烟来说,既然瘾君子在公共场所设立的“吸烟室”可以抽,那么,他们也可以在办公室、卫生间、电梯等地抽。要知道,规矩是人立的,但同时又是人破的。如果在吸烟空间无限扩展和延伸的情况下,没有严格处罚措施及时有效跟进,那么必然会导致控烟条例成为“纸上写写”、“墙上挂挂”、“文件传传”。
所以,笔者认为,长痛不如短痛。在全面控烟上,要想控烟有成效、见成效,就必须好不心慈手软地取消“吸烟室”,让瘾君子在公共场所既没有“想头”,又没有“念头”。其实,抽烟也是人的精神和心理上的过度依赖,只是烟瘾大的人,依赖就更大一些。如果在公共场所不设“吸烟室”,那么,这就打消了他们的“想头”和“念头”,久而久之,也会慢慢从控烟转变到戒烟。从上海实现室内全面禁烟5年来看,就是一个有效的力证。一是全市公共场所控烟状况得到不断改善;二是法定禁烟场所的违规吸烟发生率也在逐年稳步下降。希望各地也能像上海那样,把公共场所的“吸烟室”取消,让控烟措施更加严厉到位;让戒烟护健康成为新时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