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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该如何追究?律师现身普法

发表于 2022-3-22 08:55:0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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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向晓文

日前,“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发生后,锁在八孩母亲脖子上的铁链解开了。但锁在其他妇女身体上的、心理上的铁链,却还没彻底解开。此事件再次引发全社会对于拐卖儿童犯罪的广泛关注,3月11日,记者采访了四川精伦律师事务所杨志元和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王英占两位资深律师,他们就刑法中所规定的拐卖妇女、儿童罪进行了科普解读。

人们对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深恶痛绝。那么,人贩子以及买孩子的人,法律上会如何处理?如何追究?

杨志元律师表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几种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此外,只要是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都可以构成此罪。

为了严惩,有人大代表建议,对人贩子一律判死刑。对此,杨志元律师指出,目前我国法律根据人贩子的犯罪情节不同,设置了多档刑罚,最高可判死刑。没有采取“一刀切”模式,将人贩子一律判处死刑,主要是考虑到受害人生命安全问题和犯罪分子的实际抓捕等问题。如一律判处死刑,犯罪分子则可能将置受害人的生命于不顾,危及受害人生命安全。且在抓捕时,犯罪分子可能会采取拼死抵抗的极端方式拒捕,增加警察抓捕难度。

“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人为本,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设置多档刑罚,体现了重罪重判,轻罪轻判,罚当其罪,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刑罚原则。”杨志元说。

王英占律师表示,2021年,国务院印发了两份与妇女权益保护相关的文件:《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两份文件中分别提到了“加大拐卖人口犯罪‘买方市场’整治力度”“‘全民防拐’的行动指南”。其中,《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中明确提到两点:加大拐卖人口犯罪“买方市场”整治力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买方市场”分析研判,在收买人口犯罪活动高发地区开展综合治理和专项行动,依法惩处买方犯罪人,从源头上减少拐卖人口犯罪的发生。“这两份文件的印发让愿‘天下无拐’的目标,又迈出了坚实一步。”王英占说。

而对于近年来,大众越来越多的对“买方市场”的关注,许多人开始呼吁“买卖同罪”,王英占律师建议道,加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宣传和呼吁加强整治拐卖妇女中的“买方市场”的力度,就是在从源头上治理、预防拐卖人口网络。大部分人口买卖起源于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与浅薄的法律意识---重男轻女、传宗接代。因这样的观点引起的包括拐卖人口、虐待强奸以及非法拘禁一类的犯罪不在少数。加大“买方市场”整治也是加强社会家庭构建合法化、健康化的管理。还有就是在制度层面加强医疗卫生机关的管理以及农村地区村民委员会合法合理建设的推动,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从而在思想观念以及行为上进行约束。在司法实践中,推动司法在相关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中对拐卖人口中的买方,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谈起此次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王英占认为,最终公安机关依法惩处买方犯罪人董某民。这种惩处既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反对拐卖人口行动又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更对“董某民们”产生了强烈的震慑作用。这样一个鲜活个案的判决是最生动的普法宣传。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希望一方面加大对刑法中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宣传,推动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在司法实践中落地,另一方面,呼吁提高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量刑标准,呼吁买卖同罪。切实抓好源头维权,更加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共筑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网。”王英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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