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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工会: 让《条例》成为职工维权“利器”

发表于 2022-3-28 14:40:0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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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人报》(2022年03月28日 第A2版)
  本报讯 《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颁布以来,泰安市泰山区总工会灵活采取广泛宣传、入企解读、监督巡检、联动维权等形式,全方位聚焦、多部门联动,切实在劳动实践中维护职工、服务职工。
  宣传释法“广而告之”。区总工会、各基层工会积极组织学习培训班,原原本本学习《条例》的要点要义。从岱青律师事务所、上海丰兆律师事务所聘请7名律师,深入大中型企业,对《条例》内容进行重点解读,并同步开展“法治体检”送法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依法用工、依法治企。制作动漫宣传片,在沿街大屏、商圈广场进行展播,基层工会利用显示屏、服务中心大厅显示屏对《条例》宣传片进行循环播放、广而告之。
  监督巡检“利剑高悬”。按照“企业自查、律师帮查、整改落实”的思路,紧盯辖区内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合同》等情况,不定期检查通报。对问题企业(单位)组织专人上门递送问题清单,明确整改限期,并适时组织“回头看”,不达目的绝不放手。《条例》施行以来,全区建会企业共整改问题236条,一大批“职工说不出,企业装糊涂”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讨薪维权“立说立行”。接到关于欠薪、讨薪的诉求后,区总工会第一时间启动调解、讨薪预案,深入企业、职工家中了解原委、调查取证。可以由工会单方调解解决的,将双方当事人邀请到泰山区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站进行调解;工会单方无法调解或者单方调解解决有困难的,与市区劳动监察大队联合办案,共同为务工人员讨回应得薪酬;确实无法解决的讨薪案件,积极与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区人民法院沟通对接,及时移交、妥善处置,化解矛盾、回应诉求。年初以来,已成功为5名外来务工人员讨回薪资3万余元。 (陈明 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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