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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据河南工人日报消息,洛阳市总工会日前下发《关于深入推进2022年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工会充分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作用,实行集体协商指导员分包联系企业清单制度,实打实地深入基层指导,督促企业、行业(区域)集体协商“集中要约”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通知》要求,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在指导企业开展集体协商期间,要坚持做到“三清”(企业现状清、职工需求清、协商要素清)“四帮”(帮规范程序、帮协商沟通、帮排忧解难、帮合同落实),紧紧围绕工资调整、转岗稳岗、休息休假、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女职工特殊保护等职工最关心、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问题,指导企业劳资双方开展协商,规范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在指导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开展集体协商时,要积极与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组织、互联网平台企业沟通交流,重点围绕计件单价、订单分配、抽成比例、劳动定额、报酬支付办法、进入退出平台规则、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奖惩制度等,引导平台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经济权益。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工会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厂务公开栏、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深入宣传新形势下依法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职工和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主动性和履约意识,推动全市建会企业集体协商的全覆盖。(河南工人日报记者陈微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