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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来信] “雅阁男”事件为何把公众当傻子

发表于 2011-3-30 08:21:0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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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山东东营街头发生一起当街砍人事件。该市人大常委会的“雅阁”车男司机,用“玩具刀”砍了骑三轮车的农民工。

从现场视频看,身材比农民工高大魁梧的司机,给农民工脸上几个巴掌后,从雅阁里拿出刀就砍。可怜的农民工只有招架之功,哪有还手之力。事后,当地记者采访东营市人大常委会车队负责人,他说,雅阁司机“没喝酒、后动手、玩具刀”。并表示,无论如何,这个司机的行为很恶劣,车队绝不会姑息养奸。

这里笔者倒有几个问题问问这位负责人。

首先,司机没喝酒就可以打人吗?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赋予每个公民人身不受伤害的权利。司机是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人员,其言行代表着人大常委会的形象。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不许喝酒有制度可查,机动车驾驶人员不许喝酒有法律条文。该司机驾驶机动车不喝酒再正常不过,喝没喝酒都不该打人,也是常理。为什么要在解释中提及没有喝酒?莫非该司机喝酒驾车是常事,打人常有?

其次,后动手就可以打人吗?先动手打人是理亏,难道后动手就该打人吗?试想:一个喝醉了酒,骑着三轮车在街上的农民工,把高档车刮擦了(姑且假设是三轮车刮雅阁),已经亏理,赔礼道歉还来不及(因为赔礼可以少赔点钱)又怎会先动手打人呢?谁都知道开高档车的不是有钱人就是有权人,莫非那个农民工是傻子,拿鸡蛋跟石头碰,自找苦吃。

最后,玩具刀能砍人?开玩笑吧!没喝酒头脑清楚的一个成年人和人打架,会拿玩具刀去砍人?解释曰,要是真刀,早就把他的肩膀砍掉了。肩膀砍没砍掉不是假刀真刀的问题,而是砍人时用力的大小问题。那负责人怎能混乱逻辑,以此推断司机拿的是玩具刀呢?假如拿真刀,追究起来,私自持有管制刀具是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的,用管制刀具砍人,那是非法行凶,是犯罪,故意伤害!由此看来,车队负责人认为那砍人刀是玩具刀,是在为司机掩饰,企图逃避法律追究。

从上述看“车队绝不会姑息养奸”只是糊弄大众的谎言。

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人大代表应当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她的工作人员如此欺凌社会弱势群体和糊弄大众何谈尽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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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1 22:19:24 | 查看全部
老师笔耕不辍啊,向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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