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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顺英家住凉山州会东县蓝光·蓝色港湾小区,小区共有住户1417户。眼看自己辛苦攒钱购买的新房即将入住,徐顺英内心充满了喜悦和激动。可当搬进新家后,她却发现家里的天然气不能使用,徐顺英找到物业管理公司,却被告知要去天然气公司开户。心急如焚的徐顺英随即又找到天然气公司了解情况,却又被告知“尚未收到物业允许开户通知”。几经周折,徐顺英搬新家的喜悦也荡然无存。
再次找到物业已是两天后,物业经理支支吾吾绕着弯解释了半天,徐顺英这才弄明白:原来物业公司要向业主收取3500元开户费才允许开户。对于物业公司的收费行为,徐顺英表示无法理解,因为购房时合同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水电气包入户”,为什么要向业主再收一次开户费?收费的依据是什么?费用收取后用来干什么?当天,徐顺英咨询了对相关法律法规较为熟悉的朋友,得知天然气属于房屋建设中需要配备的必要设施,开发商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名称收取天然气初装费。徐顺英算了一笔账:物业公司对每户业主收取3500元,1417户就是4959500元。
第二天,徐顺英主动承担起小区内普法工作,并细心安抚情绪激动的业主,劝其理性维权。在征得大多数业主的同意后,徐顺英和几名业主代表将蓝光小区所有业主的诉求送到了会东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投诉当天,徐顺英接到了消委工作人员的回复,他们表示会高度重视这次关乎民生民利的重大群体投诉。在消协工作人员的多次调解中,物业公司始终未能提供天然气开户费的收费依据。消委会根据相关规定指出,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规定:“与新建商品房配套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工程安装费用统一纳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燃气企业等不得另外向商品房买受人单独收取。”最终物业公司和业主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向所有业主承诺,不收取天然气初装费,且不再以任何名义收取该费用。
徐顺英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在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后,选择了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拿起法律的武器理性维权,并将这种理念传达给了小区1417名业主,不仅为大家挽回了经济损失,也帮助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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