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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优惠”多

发表于 2022-4-20 10:02:2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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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讯(实习记者 何蕊)教育部日前发布《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公告》,明确高校毕业生参与中央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可加10分。
  2022届高校毕业生预计为1076万人。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公告明确,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具有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市、县长期生活的高校毕业生。同时,给予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公告规定,参与中央基层就业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专科)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自主创业可享受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参加基层就业项目后可否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政策?对此,教育部明确,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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