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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海南公安局长打人事情不能闹大?

发表于 2011-4-1 15:31:4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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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安局长打人事情不能闹大?

吕业照今年64岁,是海南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承包商。3月28日下午,他与该公司项目经理庄某一起到澄迈县公安局老城分局局长办公室,准备取公司的一份备案文件,因该局局长王某让其“出去”,因转身离开时他嘀咕了一句“局长素质这么低”,而被局长王某朝其头部打了两拳一巴掌,致使他右眼受伤住院。(新华网2011年03月31日来源: 人民网)

作为一起发生在在公安局内部的治安案件,其本身的影响就不小了,各方应该慎重对待,这是必须的,因为他可能涉及到案件的公正处理,以及维护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公安局不应该匆忙自证清白,应该有权威的机构和第三方来判定,这是理智和清醒的做法。

可是海南澄迈公安局面对当事人的投诉,急忙忙就此事提交了一份报告,该报告称局长王某不存在打人行为。这只能引发更大的怀疑,因为根据法律采信的条件,他的这个报告是苍白无力的,需要第三封证据形成链条。

不由得让人联想到“日记局长”韩峰,当初他的糜烂日记曝光,其单位关于韩峰的辩解和开脱的言论接二连三,甚至把韩峰描绘成一个公正廉洁的好干部。可是纸终究包不住火,最后日记的内容不仅证明是真实的,韩峰还因为贪腐入狱。这就是我们一些地方应对危机或者说欲盖弥彰的典范。海南澄迈公安局会不会步其后尘,当然需要公正来检验,我们拭目以待。

事件的蹊跷不仅在澄迈公安局的一份自我表白的报告,另一方当事人报称有人给其打电话劝他说“不要把事情搞大”。这也应该引起正在调查此事的领导们注意,因为这句含义丰富的话,不见色彩缤纷,“黑”、“白”皆有。更是一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告白,不可能是愚人节的礼物。只有有真实的事情发生,才可能有事情被闹大的可能,那么被打者的伤痕就有可能不是自伤,是谁打伤必须有个交代。即使公安局长没打人,这件事发生在公安局长办公室门口,在局长大人的眼皮低下,这位局长也难逃干系!

可以把自证清白的报告和电话的警告并案处理,不难看出发生在海南澄迈公安局的这起治安案件,不是一般的治安案件,它事关公安作风和警察形象的大问题。当前各大网站正在票选“最可爱人民警察”活动,如果你还没投票,面面对如此的局长,笔者告诫你“投票有风险,投谁要谨慎”

不仅如此,3月29日纪念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个《决定》颁布20周年座谈会29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周永康强调的八点工作第二点是这样的: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把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根本目的,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治安问题作为着力点,强化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那么王局长,看过之后会有什么感想?海南澄迈会有什么结果告诉公众?期期待打出去的拳头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收回来。(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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