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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亮灯”谈话推动监督常在

发表于 2022-5-2 08:01:0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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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的信访举报问题已查实,你要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卸下思想包袱,主动整改;要加强自律,严格按程序和规定办事……”近日,邹城市中心店镇某村党组织负责人因发放粮食直补款失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纪委书记冯景楠按照该市纪委监委试行的信访举报“亮灯”谈话制度的要求,对他进行了约谈,并亮起了“红灯”。
  去年以来,邹城市纪委监委在中心店镇和千泉街道试行信访举报“亮灯”谈话制度,针对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的性质、情况,分级分类开展一对一谈话,让被举报人从心底深处受到警示和触动。谈话分三个层次进行,对无实质内容的信访举报,由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亮“绿灯”提醒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镇纪委书记亮“黄灯”警示谈话,重在敲响警钟,促其自我反思。对群众多次信访举报、被查实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由镇党委书记或镇纪委书记亮“红灯”批评谈话,重在加强教育,促其正视问题,认识错误,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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