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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为高水平企业技术改造提供财政支持,发挥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的导向和放大作用,引导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这也是山东首次针对企业技术改造领域出台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细则。
据介绍,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股权投资资金(技改财政股权投资资金)由省级财政统筹省级预算等方面资金予以安排。技改财政股权投资项目,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高质量发展,聚焦工业转型发展重点领域,支持企业高水平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升级;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先进材料、高端化工、医药、工程机械、轻工、船舶和海工装备、新能源、纺织服装、农机装备等行业领域,企业在建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支持国家产业基础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省级技改重点项目及省政府确定扶持的事项。
技改财政股权投资资金,重点投向承担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国家产业基础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数字经济重大创新和应用项目、重点产业链关键基础核心技术、“卡脖子”等薄弱环节项目及省政府确定扶持的符合股权投资条件项目企业。
技改财政股权投资通过阶段性持股、适时退出方式,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可采用普通股、优先股等形式,通过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非上市公司协议入股以及发起设立项目公司等形式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年限一般为3—5年。
技改财政股权投资之外,山东还通过创新实施“技改专项贷”,建立“财政+金融+担保”融资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银企对接,落实好“零增地”技改政策等,为工业技改完善支持保障,帮助企业解决“不愿改、不会改、不能改”问题。
根据要求,到今年底,全省要实施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1万个,完成技改投资5000亿元,投资增幅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