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481|回复: 0

强化有奖举报 最高奖励50万元 山东率先推行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

发表于 2022-6-13 10:38:2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山东工人报》(2022年06月13日 第A3版)
  本报讯 近期,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对企业员工吹响安全生产举报哨声给予重奖激励和严格保护,省应急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等9家省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的意见》。《意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八抓20项”安全生产创新举措,强化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的重要制度创新;也是全国省级层面首个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文件。
  创新实施“吹哨人”举报重奖激励制度
  《意见》提出,“吹哨人”是企业内部举报人,“吹哨人”举报具有举报信息详实准确、专业性强、可信度高等特点,“吹哨人”制度能够有效解决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不精准和事故隐患难发现等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法履行有奖举报财政保障职责,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吹哨人”举报重奖激励制度,依法履行“吹哨人”举报奖励职责,做到应奖尽奖、依法重奖、依规快奖。“吹哨人”(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举报其所在企业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奖励金额上浮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近期,山东省辖区内某矿山产量超过核定生产能力,经核查属实,应急部门对“吹哨人”重奖50万元并兑现到位,该奖励是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有奖举报领域最大的一笔单项奖励。
  创新推行“吹哨人”信息三个最严格保护制度
  《意见》要求,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健全“吹哨人”信息的最严格保护制度,明确在“吹哨人”举报接办、核查、奖励等各个环节的保护要求,建立“吹哨人”信息知悉全过程留痕和泄露可追溯工作机制,实行“三个最严格”保护。
  接办最严格保护。在接收、受理、转办的三个环节,对掌握的“吹哨人”信息要严格限定在最小知悉范围内,严禁擅自扩大知悉人员范围。核查最严格保护。案件核查牵头人员原则为该案受理人员,不得向该案核查参与人员泄露“吹哨人”信息。奖励最严格保护。奖励核发人员原则为该案受理人员。履行财务报批手续时,要严格限制财务人员知悉范围。
  创新开展“吹哨人”所在企业打击报复追责制度
  为了积极预防和严肃处理对 “吹哨人”的打击报复行为,做好对“吹哨人”打击报复的事前预防和事后救助工作,《意见》明确提出:强化被打击报复“吹哨人”的救助保护。有关部门在“吹哨人”举报后遭受或者可能遭受其所在企业打击报复而请求保护的,要迅速组织核实,并责令“吹哨人”所在企业作出解释或说明;对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要在职责范围内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因举报受到其所在企业错误处理的,应建议企业予以纠正;因举报受到其所在企业解除、变更劳动合同的,应支持并协助其向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维权;因举报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名誉损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应支持其依法向所在企业提出赔偿请求,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救助。
  严肃“吹哨人”所在企业打击报复责任追究。有关部门对打击报复“吹哨人”的企业,其被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的,要按规定从严从重追究违法责任。对打击报复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创新实行“吹哨人”信息泄露监管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或者承担“吹哨人”举报接办、核查、奖励等岗位职责的人员,存在因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吹哨人”信息,或者将举报信息转给“吹哨人”所在企业造成泄密,或者故意向“吹哨人”所在企业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处等情形,造成不良后果的,《意见》明确要求实行监管部门“吹哨人”信息泄露责任追究制度,对泄露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追责。按照“谁知悉谁保密、谁泄露谁担责”的原则,对有关岗位人员依法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处理措施;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移送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
(刘颖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