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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公司为打赢安全工作翻身仗,以“务实创新、求是发展”为主线,在建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建立安全评估和安全预警体系的基础上,4月7日,出台不放心矿井、不放心头面、重点监控头面的认定标准和管理规定,通过目标责任管理,落实各级人员自觉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制度规定:发生了较大事故的矿井,发生了零星死亡事故的矿井,连续发生重伤事故的矿井确认为不放心矿井,确认期限分别为半年、季度、1月。公司对安全生产不放心矿井每月至少开展1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不放心矿井各级管理人员外出必须严格请假制度;外出考察学习,必须请示公司主要领导。矿、科领导每月增加一天双休日下井;每月深夜零点执法增加一次;各级管理人员抓“三违”指标增加一个。
制度明确:抽采未达标的头面;防突头面出现屏障防突指标超标,或出现严重喷孔、卡钻等异常动力现象的头面;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头面和其它作业地点为不放心头面。对于不放心头面,矿井立即对其停产整改,立即进行挂牌管理,立即召开现场办公会议,检查、安排和部署相关工作;停产整改期间,相关科队明确专人三班跟班,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恢复生产前,必须进行评价评估,完善措施审批手续,并由公司专业副总工程师和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方能恢复生产。公司总调和业务主管部门加强检查和督导。
制度指出:采掘工作面出现落差大于3米的断层,或工作面过破碎带,以及采掘工作面过岩溶裂隙发育区;评估为抽采达标的头面,在区域验证过程中出现防突指标超标,喷孔和卡钻等动力现象的;采面设备安装、回撤,以及初末采;重点安装工程等等为重点监控头面。对于重点监控头面措施的执行情况,公司部门要不定期的进行抽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矿井必须制定安全生产组织保障措施,建立业务科室领导、矿领导每天带班巡查制度,业务科室和安全生产相关科室每天巡查制度,基层队干分三班跟班制度,以确保措施执行到位。
(熊常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