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卢建)日前,泸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布了《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以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包括支持企业做优做强、 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加强人才培育力度、推动企业降本减负等。
《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明确,实施“建筑强企”培育行动,每年评选一批泸州市优秀建筑企业并予以表扬和信用激励。实施资质审批承诺制,增强骨干企业承揽铁路、隧道、城市轨道、机场港口等工程项目能力。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工法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补。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分别给予国家级100万元、省级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补。支持企业骨干申请开展建设工程初、中级职称自主评审,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首次迈入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20亿元级台阶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