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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荆门一中学教师被指街头猥亵女子”的话题冲上热搜,引发舆论关注。
网传视频显示,一名粉色衣服女子疑似醉酒趴在桌上,一名身穿条纹上衣的男子屡次将这名女子抱起,后有多次猥亵的动作,其间一名身穿蓝色衣服的男子也上前来帮忙。曝光后,不少网友表示认识视频中的两名男子,并指出两人均为钟祥市某中学教师,且都被评为“十佳老师”。
根据视频不难判断,事发地应该是一个路边的烧烤摊或者大排档,边上不时有人员和车辆经过。众目睽睽之下,当街明目张胆地实施猥亵,如此出格行径,加之教师的特殊身份,消息甫一传出,迅速引爆舆情,网友们纷纷发出“衣冠禽兽”“不配为人师表”“这样的人能教好学生吗?”之类的强烈谴责。
经查实后,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免去涉事的郑某某市三中党委委员、年级主任职务,并对郑某某、李某某进行停岗,责令配合调查。同时,市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并将对涉事人不当行为严查快处。
面对舆情,当地政府部门不包庇、不推诿的态度,固然值得点赞,但这起事件的处理,不能止于相关责任人的免职停岗。
大庭广众之下,对一位醉酒女子行不轨行为,已涉嫌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依法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虽然涉事女子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表示没有被强迫和猥亵,但鉴于其受侵犯时处于醉酒状态,事后的陈述、谅解只影响量刑,不影响犯罪行为的定性。换言之,涉事教师的猥亵行径,不能止于纪律处理,还应该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涉事教师的行为违背社会公德和有损教师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当然应该依法严惩。跳出个案,教师在走下讲台之后的言行,更应该引发深思。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教师虽然只是众多职业中的一种,但因为职业的特殊性,公众对教师的道德要求特别高。面对学生,当然要为人师表,走到社会之后,也应该成为标杆。或许有人会觉得,绝大多数老师都是普通人,这样的要求是否过于苛求乃至有道德绑架之嫌。
其实不然。一个教师,其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当然不会和教育教学直接挂钩,但鉴于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如果在社会生活中的德行都有待商榷,公众有理由怀疑其站在讲台上也会言传身教,把学生带歪。所以,一些有悖社会公德的行径,一旦加上教师这个身份,常常会从“小事”演变为“大事”。
正是在这样高标准严格要求下,绝大多数教师走出校门后,都会牢记自己的身份,自觉做到模范遵守公序良俗。令人遗憾的是,也有极少数教师,一离开讲台就忘了自己的老师身份,尤其是喝了点酒之后,更是忘乎所以,肆无忌惮。当街猥亵醉酒女子的郑某某,便属于此列。教师也是人,也应该有自己的私生活,面对社会人员,当然不必端着架子好为人师,但绝不能放浪形骸到连公序良俗都不顾的境地。这样的人被评为“十佳老师”,无疑是莫大的嘲讽。
郑某某被查处固然咎由自取,这也给其他教师提了个醒:走下讲台,也要时刻注意自身形象,可以放松,不能放纵,切莫给教师群体抹黑。(胡欣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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