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358|回复: 1

“给离婚的全职主妇15万家务补偿”仅是第一步

发表于 2022-8-20 15:30:4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近日,重庆江北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林先生与杨女士于2008年登记结婚后,女方为照顾女儿和身患疾病的母亲,辞职在家成为全职主妇。后双方夫妻关系破裂,男方至法院申请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因为杨女士负担了较多的家庭义务,林先生应给予离婚家务经济补偿15万元。(8月19日上游新闻)

全职主妇离婚时的权益保障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给予其家务补偿费用,无论从情理上还是法理上,都能为社会大多数人所认可。《民法典》第1088条对此也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该给予补偿。“全职主妇离婚获赔家务补偿15万”一案,将法律的规定转化为现实的保护,切实维护了全职主妇的利益,值得嘉许。

虽然本案在维护全职主妇权益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此事能冲上热搜并引发200多万网友围观,就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不少人的潜意识里,对离婚时给全职主妇家务补偿还觉得比较新鲜。这其实也说明一部分人对于补偿不太认可。通过普法等活动,扭转这种观念,让更多人意识到全职主妇为家庭所作出的巨大付出,意识到她们重返社会将遇到的重重困难,意识到确实应该给全职主妇补偿。

另外,此次判决的15万家务补偿费,相比以往已经有了大幅提高。比如2021年发生在北京的“家务补偿第一案”,女方获得了5万补偿。此前发生在台州的家务补偿离婚案件,女方只获得了1.5万补偿。但是,这些补偿与全职主妇的付出都不成正比,此次获赔15万的杨女士结婚11年,均摊的话,一个月只有约1000元补偿。如何让全职主妇的所得与所失成正比,值得深思。

从司法实践看,给全职主妇多少家务补偿并无明确标准,很多情况下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这很容易造成补偿的主观性和随机性,所以应尽快立法明确标准。与我国同为大陆法系的法国,在如何对家庭主妇给予家务补偿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立法,分为婚龄、身体状况、受教育程度等诸多选项,一一进行补偿。我们也不妨进行参考。

更重要的是,关爱离婚的全职主妇,也不全是钱的事,在未成年人抚养等方面亦需向其适当倾斜。毕竟,全职太太与子女朝夕相处,付出了大量心血,有太多不舍。在全职太太有抚养意愿的情况下,优先将孩子判给全职太太抚养,应成为司法共识。目前,按照《民法典》的规定,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为女方抚养。尽快将这个年龄范围放大些,在全职主妇愿意抚养孩子时,以法律规定确保其优先抚养,善莫大焉。(丁雪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3 00:09:18 | 查看全部
切实维护了全职主妇的利益,值得嘉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