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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汝州市抽干城市中央公园内云禅湖的湖水,抓捕水中“怪鱼”一事持续受到关注,超3000万网友在线围观捕鱼过程。8月26日,汝州市城市中央公园管理方告诉记者,目前,通过无人机勘测,已经在涵洞内发现疑似鳄雀鳝的身影,但雨水天气增加捕捞难度,“抓捕行动预计还要持续几天”。(8月27日《华商报》)
对于公园管理方抽水捕鱼的举动,部分网友表示不理解,认为这是“因噎废食”“削足适履”,会造成更大的生态破坏,有刻意“炒作”之嫌等等。换一个角度看,倘若仅仅是为了吸引眼球,便耗费如此之大的人力和物力,恐怕并不能给公园带来多少实在的好处,公园管理方不必至此。还是那句老话“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不具备专业素养的人就少说话。
其实,“抽水捕鱼”的策略在国内早有运用。例如,八月上旬,北京市百旺茉丽苑小区的住户在小区的人造水渠里内就发现一条半米多长的鳄雀鳝。最后,将水都抽空,才将其捕捉。一系列损失惨重的案例表明,一条鳄雀鳝能坏一湖水,任期野蛮生长,长远危害毋庸置疑。打击此类高危外来物种,值得我们动用最严苛与细致的防治手段。
近些年,因“肆意放生”导致外来生物入侵事件在各地屡屡上演。一些放生者法律意识淡薄,生物学常识匮乏,自以为放生鱼宠充满“善意”,实际上是不愿承担杀鱼取卵的压力。如今,此番大张旗鼓“抽水捕鱼”,一方面能通过四通八达的网络空间,传递防治外来物种的科学常识;另一方面,也能持续释放道德压力,引导民众避免盲目放生,关注他人放生。
针对这起捕捉鳄雀鳝的舆情事件,不少人指出“要加强源头治理”,或禁止网络买卖,或加大惩处力度。在宠物经济崛起的当下,购买饲养观赏鱼的情况屡见不鲜。较之“源头治理”,我们更需要“疏堵结合”,面向购买者提供快捷性的处理渠道。当他们不想养、养不起的时候,告知有关公益组织,上门收鱼,防止随意丢弃放生后,留下更大的生物安全风险。
捕捉“水中杀手”,期待“专业猎手”。针对“抽水捕鱼”的措施,我们需要合理化的建议,而非简单化的质疑。我们既要鼓励和声援专家学者参与防治,也要防范无端的舆论压力给捕捉鳄雀鳝的工作造成负担。(严萩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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