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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验房后收房”助力无忧购房

发表于 2022-9-1 19:28:1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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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 推动提升住宅工程交付质量的通知》,明确全省范围内新开工建设的商品住宅,要全面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其他尚未竣工交付的住宅工程,可参照实施。(据《大众日报》8月30日报道)

住宅工程质量是购房者最关心的问题,事关百姓切身利益,也关系社会和谐稳定。长期以来,开发商通常在购房者交纳一定费用,签署房屋移交协议之后才让其验房。这种“买了房子看不见,交费才能领钥匙看房”的做法,导致了“交付即维权”“出现质量缺陷处置难”等诸多问题的产生。

“先验房后收房”,前置业主看房、验房环节,能够充分保障购房者在收房过程中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利于避免房地产商糊弄消费者,促使他们确保房屋质量。明确建设单位应向业主承诺整改事项,并做好相应记录及跟踪处理工作,对提前解决房屋质量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具有重要意义。“先验房后收房”,革新了业主事后被动收房的旧模式,让他们明白收房、放心收房,切实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提升了他们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期待山东不断总结完善这一做法,为其他地方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让群众无忧购房,助力实现安居梦。(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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