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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应急力量救援有了信息化支撑
昨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为提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面向公众求救求助需求的响应能力,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高效参与灾害抢险救援行动,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印发《应急管理部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积极开展平台推广应用工作。
《方案》明确,市应急管理局充分发挥平台在重特大自然灾害情况下对我市现有应急管理救援救助体系进行补充和查漏补缺作用,健全应急管理部门获取互联网信息手段,为受灾群众求救求助、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援行动、应急管理部门掌握处理救援救助需求等提供信息化支撑。
《方案》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市、区应急管理局救援协调机构、救灾机构、网信机构、新闻宣传机构以及乡镇、街道在平台推广应用工作中的职责分工。要求各单位加强协同配合,优化工作流程,形成工作合力,使平台充分发挥作用,有效提升我市面向公众求救求助需求的响应能力。
同时,《方案》明确当市或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启动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市或区应急管理局视灾情严重程度启用平台,开展本级有关工作。平台启用后,市或区应急管理局成立本级救援救助机制运行保障团队,负责平台运行保障和救援救助协调工作。
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将以平台推广应用工作为抓手,做好业务培训组织工作。按照应急管理部安排部署,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平台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社会应急力量人员对平台使用的熟练程度。加强平台使用宣传引导。充分借助各类媒体资源,灵活运用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推广平台,提高我市群众对平台的知晓度。在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并启用平台后,有序引导受灾群众通过平台报送求救求助需求,及时主动回应受灾群众、网民和新闻媒体关切。此外,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借助平台适时组织我市救援救助协调机制运行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平台实际效能,及时向应急管理部反馈平台优化建议,不断完善平台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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