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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一则奇葩招聘规定引发热议。
广东深圳某教育公司招聘员工时,要求手机倒数第五位数字不能为“5”。对此,该公司员工向媒体回应称,此要求是公司老板的授意,并称入职后可以换手机号,如果不同意此要求就不会录用。
通过媒体和网友的曝光,大家此前见过的企业奇葩招聘规定为数不少,比如“年终奖和休年假只能二选一”“迟到一次罚款1000元”“不得结婚生子”等。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岗位,对人才的需求各不相同。如果说之前提到的那些奇葩规定或多或少还能被公众“理解”,是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想出的“歪招儿”,那么有关“手机号倒数第5位是5的人不聘用”的要求,任凭大家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与教育公司的工作内容“有半毛钱关系”。
有人认为,提出如此“剑走偏锋”的招聘要求,要么是企业故意为之,以此提高知名度,要么就是公司老板的“数字迷信”。但不管是哪一种,这都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招聘歧视行为,涉嫌违法。
正如有人说,所有奇葩规定背后,都站着一个不值得跟随的老板和一个不值得为之拼命的公司。也许,当该公司“理直气壮”地筛选员工手机号时,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让求职者乃至老员工看到了“不值得”——很难想象这样的企业,“前途”会是如何。(周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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