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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每日一学】案例分析(353)——没签合同如何维权? 九类证据也可被法院采信

发表于 2011-4-29 09:28:1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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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本报劳动维权热线的话题是打官司如何收集证据,又有200多位市民打来电话咨询。法官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供了九类可被法院采信的证据,劳动者可以注意搜集这些证据。

案例一:没签合同维权难举证

    市民赵女士告诉记者,她外甥今年20岁,事故中伤得很严重,腰部和手都骨折了。“去年6月发生事故后,包工头给垫付了医疗费。我外甥出院后,包工头口头承诺到去年年底给1万元钱私了。可是,我们去要钱的时候,包工头就不给钱了。我们想去告包工头,但是我们手上什么证据也没有怎么办?”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的王恩民律师介绍说,“依据相关规定,劳动者要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证据,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如果证明不了,就得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案例二:同事证言帮忙赢官司

    38岁的柏某于2010年进入山东某服饰公司工作,当时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8月份,公司在一家商场设立了一个销售专柜,柏某被安排到了这个专柜从事销售工作。但仅仅在三个月后,公司也没说什么理由,就把柏某辞退了。随后,柏某将服饰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其在这期间的双倍工资、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共计4700余元。但在开庭审理时,服饰公司否认与柏某存在劳动关系。

    而在专柜工作的柏某的同事们证实,柏某确实在专柜从事过销售工作。此外,该商场人力资源部的人也证实称,柏某提供的工作牌是商场统一发放的。法院调取了这些证据后,服饰公司无话可说,主动提出与柏某协商,并同意一次性支付原告各种补偿3000元。 本版文/记者 高丽  黄英帅

■热线摘录

生完孩子咋成了新员工?

    王女士:我女儿在纺织厂工作,纺织厂有个规定,女工生孩子必须辞职,生完孩子再上班,不管你多少工龄,再上班一律算是新参加工作。我女儿休完8个月产假再回去上班,这八个月期间的各种保险都自己交 。工厂的做法是不是违法了?

    山东韬戈律师事务所张坤律师 :我国劳动法律法规都是基于保护妇女及保障妇女生育的基本精神。企业的规定和做法已经完全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妇女在怀孕及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并且依法继续缴纳相关社会和劳动保险。如果劳动者认为企业违法,可向劳动仲裁院提起劳动仲裁请求。

   没录用还用交培训费吗?

    杨女士:我去年10月应聘到一家单位,当时约定试用期两个月,去年11月份的时候,单位组织我们去外地参加培训。11月底,我请了一周假。可我回来后,人力部门就通知我说,试用期新人请假不能超过三天,因为我请假时间长了,违反公司规定,不予录用。后来,我就离开了单位。但我办手续的时候,单位却让我补交3000多元的培训费。我想知道这应不应该交?

    山东韬戈律师事务所张坤律师: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费用,并且培训费用在合理范围之内劳动者是应当交费的。如果没有明确约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主张培训费用。如果双方对培训费发生争议,也可提请劳动仲裁院对此予以仲裁。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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