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15|回复: 0

“霸道总裁”心态 得用法律来治

发表于 2022-9-22 20:36:3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祸从口出的事儿听过不少,但因随口一句“老太太”就被开了,却是头一遭听闻。

据报道,员工张某被公司单方辞退,理由之一是他与同事私聊时称公司领导为“老太太”。本案经劳动仲裁,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判决公司向张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7万余元。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公司当然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但前提是不能违背《劳动法》等相关法规。通常情况下,开除这样的“极刑”适用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

根据现有报道,张某被开除肇端于私下称领导为“老太太”。将老总称呼为“老太太”,确实有点不太正式,也有失尊敬。但在通常的语境下,“老太太”这样的称呼似乎并没有明显的贬义色彩,更何况是点对点的私聊呢?如此耿耿于怀,一逮到机会就要置之死地而后快,这样的领导究竟是有多“玻璃心”啊?当年《四库全书》总纂官纪晓岚有一次称乾隆帝为“老头子”,一番辩解之后也没有被治“欺君之罪”。皇权不可侵犯的封建君主尚有此肚量,身处21世纪的公司负责人,何以就容不下一声“老太太”呢?

随着法院的判决,事情暂告一段落,张某的合法权益固然得到了维护,但该事件依然值得引发进一步思考。私下称领导“老太太”被辞退或许只是个例,可一些用人单位管理者颐指气使对待劳动者的事情,却时有听闻:女子发朋友圈羡慕工资按时发被开除;大年三十没抢副总裁发的红包被威胁辞退;为父奔丧遭辞退……

毫不夸张地说,只要某些用人单位领导的“霸道总裁”心理不除,莫名其妙的事情就会层出不穷。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容任意践踏,这样的嚣张跋扈病,得用法律好好医治。(胡欣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