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3346|回复: 0

河南:推进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普惠托育服务

发表于 2022-10-11 11:00:1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中工网讯 据河南工人日报消息,近日,河南省总工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教育厅联合印发《推进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各省辖市2022年10月起开展试点,到2023年底有条件的市至少建立1家以上用人单位举办的托育机构,为本单位职工和附近居民提供托育服务。
做好托育工作对于激发“生”的意愿、解决“育”的难题、减轻“养”的负担具有重要作用。《方案》坚持以职工为中心,以满足职工群众托育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供普惠托育服务为目标,加强政府部门、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的工作协同,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卫生健康和教育行政部门在生育支持方面的重要作用,带动和支持用人单位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推动解决职工群众生育、养育后顾之忧。《方案》明确提出了工作目标:全省各用人单位结合行业特点,立足职工需求,挖掘现有资源或引进社会资源,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实现用人单位办得起、办得好、可持续,职工送得起、负担轻、很满意的用人单位托育服务良性发展。
根据《方案》部署,各级工会组织、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将在摸底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分步实施、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推动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试点可以采取以下任一形式:一是深入推进“医育结合”,在二级(含)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组织开展托育服务试点,利用自有或租赁房屋设施,新建、改扩建托育机构,满足本单位职工的托育需求,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二是在开设托育相关专业的职业(技工)院校、高等院校开展试点,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设置婴幼儿托育(中职)、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高职专科)、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高职本科)等专业的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可以发挥教学优势,利用自有或租赁房屋设施,采取自办或联办、委托经营等方式,举办托育机构,作为培养托育相关专业学生的实习实训场所,同时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并向附近居民开放。三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试点,用人单位利用工作场所或租赁房屋,按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进行改造,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或驻地街道、社区新建或改扩建托育机构,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四是在工业园区开展试点,由园区举办托育机构,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为园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为抓紧抓好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将积极配合,加强研究、密切协作、强化监管,在已备案的市级示范托育机构中有重点、有计划地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托育机构,充分发挥示范性托育机构的典型引领、带动辐射作用,积极培育更多富有特色、具有创新意义的基层经验和托育模式,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用人单位托育服务的良好氛围,推动用人单位托育服务工作取得实效。(河南工人日报记者 胡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