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341|回复: 10

尊重劳模更要关爱劳模

发表于 2011-5-3 21:52:0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尊重劳模更要关爱劳模
                                                               马兵

        据4月29日《检察日报》报道: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广州普华永道25岁的女员工潘洁,由于疲劳诱发了急性病症(脑膜脑炎),于4月10 日因救治无效不幸去世;4月13日,就职于21世纪不动产上海锐丰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中层干部周余,上班时突感不适,只好回家休息,下午即不幸身亡,经医院初步判定为猝死。
        欢度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这两个哀伤的“音符”出现后,一项超过1800人参与的微博调查显示,高达75%的参与者表示“要加班”是家常便饭,其中35%的人平均每天加班3小时以上。职业工具化、劳动机械化等“去人性化”的制度仍以潜规则或明规则的姿势,威胁着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在很多情况下,倒在工作岗位上可能是劳模,也有可能是普通劳动者,而更为常见的“过劳死”却可能不被认定为工伤,往往造成权益受损、家庭痛苦的情况发生。
        谁都知道人才是企业最为宝贵的资产。而劳模是企业人才队伍中的精英和典范代表。做好劳模工作应该是企业加强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劳模不仅工作出色,还要有健康的生活状态和朝气蓬勃的精神风采。然而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劳模基本健康不到5%,95%以上处于亚健康状态。劳模一般都患有胆囊结石、心血管等疾病。专家解释这些病都是长期处于超负荷的疲劳状态引起的。
        劳模是人,不是神。不要象对待神一样要求他们十全十美、无所不能。不要让他们一个人孤独地端坐在“神龛”上,接受空洞的膜拜,声势浩大而没有实际意义的颂扬。他们不是木雕,是血肉之躯,他们也有七情六欲。他们也会生老病死。他们也要赡养父母、抚养子女。及早把关心爱护劳模的行动放到实处,也是激励员工奋发图强的新动力。例如,优先解决住房,优先住院,定期体检,优先解决夫妻两地分居,以及颁发荣誉津贴。对生活困难的劳模发放低收入生活补贴,特殊困难的给与帮扶资金和节日慰问金。还可以设立劳模生活困难救济基金,以随时帮助生活陷入窘境的劳动模范。
        尊重劳模就是尊重劳动,有利于弘扬正气,创造人与人平等尊重的社会氛围;关爱劳模,就是关爱企业人才,关爱生产力。同时,对劳模的关爱不仅是对劳动者的尊重,更是对劳动的尊重,是对人类历史和文明的尊重。更何况,劳模们贡献巨大,他们也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爱戴,也理应得到较好的生产生活保障。只有让劳模们实现“体面劳动”,不再为生活和健康担忧了,才有利于弘扬劳模精神。
        所以,各级党委政府不仅要宣传劳模,把劳模精神弘扬出去,更要关心劳模,爱护劳模,帮助劳模。让劳模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老有所乐。让劳模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关爱、工会组织的温暖。关爱劳模健康,提高劳模待遇不仅是对员工尊敬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一种激励,更是鼓舞他们以劳模的精神投身经济建设中的源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3 21:58:43 | 查看全部
这样素材的稿子我也想写,马老师提前一步了,祝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3 22:32:55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3 22:47:57 | 查看全部
呵呵,初老师和马老师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4 08:00:27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4 08:29:23 | 查看全部
关爱劳模健康,提高劳模待遇不仅是对员工尊敬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一种激励,更是鼓舞他们以劳模的精神投身经济建设中的源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4 08:50:08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4 14:46:48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4 15:20:20 | 查看全部
关爱劳模,从点滴做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4 17:17:01 | 查看全部
这样的稿子,一个字,那就是——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