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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出台新一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

发表于 2022-10-21 12:33:1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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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感谢工会,这笔补助金解了我家的燃眉之急。”近日,福建省漳州市在职职工李先生收到2万多元职工医疗互助补助金后感激地说。今年3月,李先生患病住院治疗,花了不少自付的医疗费用,让他本已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幸好工会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让我们有了一份额外的‘医’靠,缓解了医疗费负担。”
据悉,新一期(2023年度)漳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已于日前出台,这也意味着2023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启动,参保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新一期医疗互助活动在漳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包括非在编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身体健康的职工中开展,职工依据自愿原则,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互助活动期限为12个月,起止时间从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互助金每人每年60~100元,对农民工补助参保费的50%及以上。参加互助活动的职工在有效期内生病住院后提出申请,根据补助标准、范围要求予以补助。若符合大病补助有关规定的,可同时享受福建省总工会和漳州市总工会的大病补助待遇。
近几年来,漳州市总工会组织持续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帮助解决了患病职工家庭的经济困难,有效减轻了职工医疗费支出压力,赢得了职工的积极响应和广泛认可,已成为漳州市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品牌工程、民生工程。
2022年度漳州市参与活动的职工数达17.76万人,缴纳互助金1132多万元,截至10月19日,全市已有3610人次患病职工获得补助金503万元。(邵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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