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埠村煤矿人性化管理治“三违”

发表于 2007-8-1 06:40:0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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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淄博矿业集团埠村煤矿三井采五队职工李建兵从安监处领回了三个月前因违章被罚的40元钱。今年以来该矿像李建兵一样领回违章罚款的职工已有100多人,返还金额3940元。李建兵乐呵呵地说:“钱虽然不多,却充分体现了矿上对我们的关爱。”
    埠村煤矿领导在长期的安全管理中深深地认识到,实行人性化管理是增强职工自觉遵章作业意识,减少“三违”的有效方式。从今年起,他们推行了违章罚款返还制度,职工出现“三违”,如果在以后连续三个月内杜绝违章和责任追究扣款,对“三违”罚款如数返还。具体操作方式为:职工出现“三违”后,安监部门人员今后对其进行连续三个月的跟踪考核,每天一统计,每月一公布。
    违章罚款返还制度的出台,有效地调动了职工遵章作业的自觉性。今年3月份,李建兵在支柱子时,因为水平销子没打紧、小杆足顶不实,被罚了40元钱。在接下来的三个月里,他遵章作业,杜绝了“三违”,不但领回了违章罚款,同时还得到了1200元“三无个人”奖金。   
(王俊 兰爱华)
电话:13853384509
地址:淄矿集团宣传部    邮编——255120
审稿:淄矿集团宣传部部长国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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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 10:49:36 | 查看全部

回复: 埠村煤矿人性化管理治“三违”

安全工作实行人性化管理一直以来在我们单位有较大争议,容易产生情大于法的误区。
我认为,山东淄博矿业集团埠村煤矿三井采五队职工李建兵从安监处领回了三个月前因违章被罚的40元钱,绝对不能认为是领回之前的罚款,应说成是对李建兵的安全奖励。李建兵三个月之前违章,应该处罚,在接下来的三个月里,他遵章作业,杜绝了“三违”,这是每一名职工所必须做到的,是岗位工作职责之一,根本没有必要进行褒奖,否则,回助长奖惩不平衡、不对称的弊端。
仅为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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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4 20:23:16 | 查看全部

回复: 埠村煤矿人性化管理治“三违”

谢谢两位老师,埠村煤矿人性化管理治“三违”的效果确实非常好,只是有些东西我未写清楚,修改一下,请老师费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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