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83|回复: 0

别把大数据当成“唐僧肉”

发表于 2022-11-4 20:23:0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近日,网传一女子和丈夫下单同款项链,却收到了品质截然不同的产品。女子怀疑丈夫遇到商家“大数据杀生”——因互联网对他的“男性画像”遭受不公平待遇。这一遭遇经报道后,引发一些网友共鸣。

近两年,消费者对“大数据杀熟”并不陌生。相比于用区别定价(价格歧视)来“杀熟”,“杀生”无疑更新鲜,矛盾点在于同价商品的不同品质,评判标准更为模糊。消费者和商家各执一词,难以给出定论。

不管怎么样,大数据这把“快刀”着实被赋予了过多功用。理论上,数据是中性的,关键在于使用者本身做了什么。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考虑,花了同样的价钱却拿到了不同的商品,自然生出不满。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有过被“效果图仅供参考”等欺骗的经历。诉苦不得,归罪“隐于后台”的大数据亦不难理解。

消费者谈大数据色变,根源在于信息获取的不对等。平台经济深度发展之下,单个用户的决策评价权重不足,用户之间又存在区隔,使得数据呈现出自下至上单向流动的特点。消费者或自愿或被迫地让渡个人信息给商家和平台,但这种让渡理应用于提升服务质量,而非被用于“钻空子”。

无论“杀生”还是“杀熟”,本质都是对用户信息的不合理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差异化对待消费者一旦被查实,应保持“零容忍”态度。(张宇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