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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总工会、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律师协会印发《关于设立海南省服务职工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深化工会法律服务工作,推进服务职工群众公益涉法维权工作者队伍建设,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
据了解,海南省服务职工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益委”)由省总工会、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共同设立。省总工会负责公益委成立的筹备工作以及组织召开成立大会,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协助配合。
公益委负责组织协调海南全省各项服务职工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省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具体实施,并建立省服务职工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律师团。受指派参加服务职工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律师团律师参加工作时长,由省律师协会汇总计入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时长。
海南省服务职工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律师团下设若干个小组,每个小组由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共同推荐业务能力较强的律师担任组长。各小组根据职责任务负责所属区域的涉及职工、各级工会组织的涉法维权相关工作事项。
公益委设置议事机构和办公室,议事机构为委员会议和主任会议。公益委主任由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何清担任;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办公室主任由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