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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羊荣江报道 发放春节返岗交通补贴、拓宽扩岗补助政策受益范围、延长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时间……日前,宁波市人社部门会同宁波市财政部门出台了十项举措,覆盖助力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强化企业生产用工保障、营造和谐生产用工环境三方面。
在助力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方面的举措有:拓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受益范围。将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范围扩大到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按每人1500元给予补贴。
落实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将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办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放宽企业引育留用紧缺高技能人才奖励条件。对企业2022年、2023年使用在甬缴纳社保费累计满3年,且持有宁波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不少于上年的,按每人600元给予企业奖励。
强化企业生产用工保障方面的举措有:实施春节返岗交通补贴。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对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员工返岗的,符合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自行到该市企业返岗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员工给予返岗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500元/人。
加密用工招聘场次。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甬上乐业·好企待你”线上线下协同招聘活动,增加直播带岗、远程招聘、线下招聘和赴外招聘会场次;运用“十省百城千县”劳务协作机制,拓宽劳务对接渠道,加强岗位推送针对性,满足企业急需用工。对参加市本级组织的赴外招聘活动的企业,最高给予2000元/次的招聘补贴,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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