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楼主: 老哥

新闻造假之风刮不得!通讯员抵制新闻造假签字台

发表于 2013-3-27 07:55:38 | 查看全部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4 09:05:21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14 13:17:19 | 查看全部
假稿有风险,害企害己伤不起。

                     打假从自身做起————淮北矿业 陈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17 16:53:53 | 查看全部
抵制造假,拒绝抄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5 23:10:24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23 16:08:38 | 查看全部
我们这有个不要脸的记者,通讯员写的稿子,他前面加上他的名字,就往外投,稿子用上了,就是他的功劳,发了稿费他一装腰包就走人,害的通讯员没办法,心里骂他不要脸,怎么有那么没有职业道德的记者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23 16:09:40 | 查看全部
各位出出主意,怎么对付这样的记者,没有一点职业道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16 18:57:50 | 查看全部
支持平台打架行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15 17:08:22 | 查看全部
文品如人品,我们应以德行文、以文养德;。新闻宣传不能凭想象闭门造车,必须实事求是地采写和报道。制造假新闻的人犹同出卖伪劣产品的商贩,害人又害己,坚决抵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8 15:58:53 | 查看全部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