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156|回复: 22

实现劳动价值的最大化

发表于 2011-5-18 17:04:0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实现劳动价值最大化的前提是我们要尊重劳动。劳动无贵贱,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要劳动的分工,正是吃苦耐劳的干劲和创新拼搏的奉献共同推动着社会经济的向前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要实现劳动价值的最大化,一是要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技能,为实现劳动的价值最大化提供条件和可能;二是要建立完善富有生机的劳动激励机制,保障劳动的价值在贡献和收获中实现最大化。


实现劳动价值的最大化
中铁三局桥隧公司   王新平    
      

    站在泰山之顶,我们可以方便的拿起手机传递登顶的喜讯。殊不知,帮助我们完成喜讯传递的是泰山挑夫和IT精英。假如没有挑夫把信号发射铁塔构件肩挑上山,没有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我们是无法在泰山之巅实现信息快捷方便传递的。
      无论是泰山上的挑夫,还是IT业的精英,他们都在用自己的劳动为社会的文明进步做着各自的贡献,同时也在用自己的劳动实现着各自的生活和事业目标。我们需要挑夫的吃苦和耐劳,也需要精英的创造和智慧,正是这种结合共同推动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所以我们要对他们的劳动给予同样的尊重——劳动无贵贱,劳动最光荣。我们必须善待一切劳动者,无论从事什么职业、什么岗位,我们都要给予关心关爱,让劳动者能够体面劳动,有尊严地生活。
   我们在坚持劳动无贵贱,尊重所有劳动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不同岗位的劳动者,以及相同岗位的不同劳动者,他们劳动创造的价值又是有差别的。袁隆平的劳动肯定比一个普通农民的劳动为社会创造的价值高;同样是矿工,白国周的劳动就比其他矿工的劳动为企业做出的贡献大。造成劳动价值差别的原因除了客观的社会分工之外,最主要的原因一是劳动者的素质,二是企业的劳动激励机制。
    为此,实现劳动价值的最大化,我们首先要从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入手。只有劳动者的素质提高,拥有更高的职业技能,才能在工作和劳动中创造出更多的价值,也才能不断提高劳动报酬和生活水平。提高劳动者素质,除了劳动者自身的勤奋专研,更多的是社会和企业要肩负起责任和义务。因为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劳动者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企业的创新发展的根本保证。因此,社会和企业应当共同努力,增加职业技能培训投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保障劳动者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满足劳动者实现全面发展的新期待。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过程中,我们尤其要注意职业技能培训不能精英化、成为少数人的专利,而要大众化、普遍化。只有全体劳动者的技能得到普遍提高,劳动创造的价值才能得到全面提升,企业的劳动效率、经济效益才能真正提高。曾在京沪高铁建设中取得国家专利、获得铁道部赞誉,创造出“全线诞生的第一块轨道板,铺设出全线第一公里样板线,实现了全线第一个完成铺设任务”等多项第一的中铁三局桥隧公司京沪高铁滁州轨道板场场长郭汝涛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们之所以能在京沪高铁轨道板生产中走在前面,最重要的就是得益于持续不断的全员培训,板场92名员工,个个是能手,人人是行家。”
    其次,就是企业要有建立完善富有生机的劳动激励机制,让劳动着充满工作热情和创造激情。“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一个良好的劳动激励机制是实现劳动价值最大化的有力保证,只有让职工感到自己的劳动得到重视,并且能够看到预期的劳动价值,那么职工就会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精耕细作,不断创造出累累硕果。为此企业要善于引导和激励职工,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让职工在实现自己的劳动价值最大化的同时能够得到相应的价值回报,包括工资待遇、职务及职称晋升、评先当优。这样,劳动的价值就能在贡献和收获中实现最大化。
    劳动无贵贱,价值有不同。我们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实现劳动价值的最大化,为实现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做出新贡献,为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和生活目标赢得新筹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8 17:09:02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8 17:25:03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8 18:36:35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8 20:13:22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8 20:54:42 | 查看全部
   学习王老师的文章了,劳动无贵贱,价值有不同。这句话说的太好了,给力,大力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8 21:29:52 | 查看全部
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8 21:39:09 | 查看全部
有理有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5-18 22:03:50 | 查看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5-18 22:12:20 | 查看全部

回 1楼(ljtao) 的帖子

谢谢金涛老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