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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都上班,宝宝谁来带?为帮助职工解决“托育”难题,促进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近日,深圳市总工会印发了《关于推动深圳用人单位提供爱心托育服务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深圳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用人单位通过单独举办或引入第三方托育机构联合举办全日托、半日托的托育机构,为本单位职工提供3岁以下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对双职工家庭而言,这是很不错的福利,不仅能解决父母育儿问题,还能让孩子认识更多小伙伴,学到知识。”刘女士是深圳一名小学教师,每天上班前,她要将孩子送去父母家中,下班后再接回家。在她看来,距离、价格、质量是父母选择托育机构的主要考虑因素,对于由用人单位办托育机构,她充满期待。
根据《方案》,深圳市总工会推动用人单位将托育服务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在人员、资金、场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尤其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利用自有场地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支持。推动用人单位明确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普惠性、非营利性的托育服务定位,着力解决职工托育服务困难、便捷性不足等问题,服务价格应不高于当地的平均托育服务收费标准。
经费保障方面,《方案》指出,托育机构由用人单位规划建设,无偿提供自有场地使用,自有场地不足或不宜设置托育场所的,可通过租赁周边场地等方式建设;建设运营经费列入用人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从相关经费中列支;可根据托育机构运营状况按照有关规定向送托婴幼儿家长适当收取服务费用。基层工会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托育等职工子女关爱服务所需经费,可从工会经费中列支。
值得一提的是,为支持用人单位开展福利性托育服务,各级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可申请专项补助资金。对已确定的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全国总工会将下拨1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省总工会、市总工会均将按照1:1的比例配套资金。对已确定的广东省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省总工会将下拨1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市总工会将按照1:1的比例配套资金。对已确定的深圳市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市总工会将下拨1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如持续开展服务的,经审核通过后,深圳市总工会在确定后的第1年下拨专项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再连续2年每年下拨1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
为提升托育水平,《方案》要求托育工作要坚持行政主导、工会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用人单位要坚持“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对托育服务工作全过程负责;鼓励用人单位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机构建设和运营,提高托育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各级工会要及时掌握和跟踪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推动过程中的问题,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每年申报评定全国、广东省、深圳市爱心托育用人单位。 |